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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16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原判決關於如其事實欄一(一)、二所載之乙○○部分,及定應執行刑部分,暨沒收超過新臺幣伍佰捌拾元部分,均撤銷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丁OO犯如附表丙編號1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丙編號1至4「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上訴駁回
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偽造「O美霞」之印章壹個、如附表編號一、、編號二及編號三「偽造署押及印文」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及印文、如附表編號二所示偽造共同發票人為「O美霞」部分之本票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與戊OO共同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戊OO共同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偽造「O美霞」之印章壹個、如附表編號一、、編號二及編號三「偽造署押及印文」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及印文、如附表編號二所示偽造共同發票人為「O美霞」部分之本票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與辛OO共同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辛OO共同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殺人罪
賭博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風化罪
偽證及誣告罪
鴉片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秩序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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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60 | |
洗錢防制法 | 29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5 | |
陸海空軍刑法 | 13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2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9 | |
商標法 | 8 | |
廢棄物清理法 | 6 | |
水污染防治法 | 4 | |
水土保持法 | 3 | |
銀行法 | 3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3 | |
藥事法 | 3 | |
商業會計法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著作權法 | 2 | |
醫療法 | 2 | |
懲治走私條例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政府採購法 | 2 | |
森林法 | 1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建築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區域計畫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