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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835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9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以附件所載之給付方式向陳淑美給付如附件所示之金額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乙OO共同犯洗錢罪,處有期徒刑柒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叁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伍年,並應依附表所示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偽造之「麥奇數位股份有限公司簽約章」印章壹個及在「機票月結廠商合約書」立合約人甲方欄偽造之「麥奇數位股份有限公司簽約章」印文壹枚及「楊正大」署押壹枚均沒收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偽造之「麥奇數位股份有限公司福委會」印章壹個及在「108年度國外商務行程合約書」甲方欄偽造之「麥奇數位股份有限公司簽約章」印文壹枚、「麥奇數位股份有限公司福委會」印文壹枚及「楊正大」署押壹枚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緩刑伍年,應履行如附表三所示之條件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以如附表所示方式、金額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丙OO之犯罪所得檳榔壹包、啤酒捌瓶、七星香菸壹包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應接受拾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偽造「林素珠」印章壹顆,及如附表「偽造之印文及署名」欄所示之印文及署押共肆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參罪,各處如附表「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暨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表編號1、2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雅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貳場次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簽帳單持卡人簽名欄偽造「O柏瑜」之署名共貳枚,均沒收;電子簽帳單上偽造之「O柏瑜」署名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貳仟零貳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叡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壹拾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成年人與少年共同實施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侵占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主刑為罰金刑部分,應執行罰金新臺幣參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一、乙OO犯附表一編號1、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二、38000犯附表一編號2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三、63000犯附表一編號3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四、O柏翰犯附表一編號4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五、O鈺婷犯附表一編號5、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被訴附表三編號1、2、3、7之部分,無罪
六、O佑誠犯附表一編號6主文欄所示之罪,處該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七、O柏諺犯附表一編號7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八、O玥臻犯附表一編號8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被訴附表三編號4之部分,無罪
九、O信通犯附表一編號9主文欄所示之罪,處該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十、238000犯附表一編號10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十一、O奕郡犯附表一編號11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十二、O淯嘉犯附表一編號12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0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7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柏翰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柏翰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鈺婷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佑誠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柏諺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柏諺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玥臻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玥臻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信通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1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4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奕郡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奕郡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淯嘉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淯嘉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5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鈺婷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7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鈺婷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一、乙OO犯附表一編號1、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二、38000犯附表一編號2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三、63000犯附表一編號3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四、O柏翰犯附表一編號4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五、乙○○犯附表一編號5、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被訴附表三編號1、2、3、7之部分,無罪
六、O佑誠犯附表一編號6主文欄所示之罪,處該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七、O柏諺犯附表一編號7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八、甲○○犯附表一編號8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被訴附表三編號4之部分,無罪
九、O信通犯附表一編號9主文欄所示之罪,處該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十、238000犯附表一編號10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十一、O奕郡犯附表一編號11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十二、O淯嘉犯附表一編號12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各該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0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7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柏翰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柏翰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佑誠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柏諺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柏諺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信通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1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4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奕郡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奕郡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淯嘉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淯嘉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左列合計金額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5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7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物,及扣案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太平分行戶名丙OO、帳號0號帳戶內之新臺幣貳佰貳拾萬元,均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商品禮券柒張,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履行如附表之本院調解筆錄調解成立內容第一項所示之賠償義務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O竣禾」署押壹枚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捌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沒收部分撤銷
其餘上訴駁回
乙○○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零肆拾壹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零肆拾壹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殺人罪
賭博罪
妨害性自主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秩序罪
偽證及誣告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風化罪
外患罪
妨害秘密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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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41 | |
洗錢防制法 | 44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33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5 | |
懲治走私條例 | 14 | |
陸海空軍刑法 | 8 | |
商標法 | 6 | |
藥事法 | 6 | |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 4 | |
銀行法 | 4 | |
貪污治罪條例 | 4 | |
森林法 | 3 | |
廢棄物清理法 | 3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3 | |
商業會計法 | 2 | |
期貨交易法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2 | |
護照條例 | 2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2 | |
著作權法 | 1 | |
公司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