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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64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2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有期徒刑部分及拘役部分所定之執行刑均撤銷
其他上訴駁回
丁OO就所犯有期徒刑部分(即附件附表一、附件附表三編號一、編號四至編號六、編號十、十一、十三、十四、十八、二十、二十二、編號二十六至編號二十七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就所犯拘役部分(即附件附表三編號二、三、編號七至編號九、編號十二、編號十五至編號十七、編號十九、二十一、編號二十三至編號二十五部分),應執行拘役柒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偽造之署押」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協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O永生」印章及印文各壹枚均沒收
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本票壹紙、附表編號2至4所示之授權書、借款契約書及收款憑證上偽造之「陳毓昇」之署名及指印各1枚,均沒收之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編號1至2所示偽造之「林煒昕」署名共2枚,均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編號四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偽造「羅建章」印章壹顆及如附表二編號一「應沒收署押位置及數量」欄所示署押,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叁萬伍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偽造「羅建章」印章壹顆及如附表二編號一「應沒收署押位置及數量」欄所示署押,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叁萬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偽造「羅建章」印章壹顆及如附表二編號二「應沒收署押位置及數量」欄所示署押,均沒收
22000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偽造「羅建章」印章壹顆及如附表二編號二「應沒收署押位置及數量」欄所示署押,均沒收
25000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偽造「吳苡柔」印章壹顆及如附表二編號三「應沒收署押位置及數量」欄所示署押,均沒收
30000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偽造「吳苡柔」印章壹顆及如附表二編號三「應沒收署押位置及數量」欄所示署押,均沒收
33000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四「應沒收署押位置及數量」欄所示署押,均沒收
38000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四「應沒收署押位置及數量」欄所示署押,均沒收
41000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偽造「張伯龍」印章壹顆及如附表二編號五「應沒收署押位置及數量」欄所示署押,均沒收
應沒收署押位置及數量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捌萬捌仟玖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昂男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萬元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壹萬柒仟伍佰元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接受法治教育貳場次
乙OO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所示偽造「陳藍婷」之署押均沒收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公務罪
賭博罪
殺人罪
侵占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性自主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偽證及誣告罪
贓物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風化罪
鴉片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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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25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32 | |
洗錢防制法 | 18 | |
著作權法 | 16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0 | |
水土保持法 | 9 | |
廢棄物清理法 | 9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9 | |
商標法 | 8 | |
藥事法 | 7 | |
就業服務法 | 4 | |
證券交易法 | 3 | |
稅捐稽徵法 | 3 | |
商業會計法 | 2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2 | |
懲治走私條例 | 2 | |
政府採購法 | 2 | |
醫療法 | 1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銀行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A | 1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戶籍法 | 1 | |
公司法 | 1 | |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