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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61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5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三編號1至4及相關沒收部分(即除業務侵占所得新臺幣伍萬玖仟貳佰元部分以外之沒收)暨應執行刑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三編號1至4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1至4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他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丙OO均無罪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緩刑參年
未扣案如附表一所示本票上關於偽造「O李金玉」為發票人之部分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借據上連帶保證人欄位偽造「O李金玉」之簽名、指印各1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叁萬元及參加法治教育貳場次
附表四、五各簽名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
11000、12000均無罪
乙OO竊盜,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暨拘役捌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所得合計新臺幣柒萬貳仟陸佰貳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之「包承駒」署名參枚均沒收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共同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一「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偽造之印O,均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19000、21000應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共同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一「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偽造之印O,均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19000、21000應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O森松」署押壹枚沒收之
乙OO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陸仟伍佰壹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共貳枚,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O妙娟犯如附表「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妙娟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偽造李賴麗琴署名之文書名稱」欄所示之「李賴麗琴」署名共貳枚,均沒收之
1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妙娟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偽造李賴麗琴署名之文書名稱」欄所示之「李賴麗琴」署名共貳枚,均沒收之
2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妙娟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偽造李賴麗琴署名之文書名稱」欄所示之「李賴麗琴」署名共貳枚,均沒收之
31000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妙娟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侵占罪
賭博罪
妨害公務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風化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性自主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殺人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秩序罪
脫逃罪
贓物罪
妨害秘密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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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07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30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9 | |
洗錢防制法 | 28 | |
商標法 | 1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7 | |
廢棄物清理法 | 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5 | |
藥事法 | 4 | |
商業會計法 | 3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水土保持法 | 2 | |
陸海空軍刑法 | 2 | |
戶籍法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2 | |
區域計畫法 | 2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2 | |
森林法 | 1 | |
著作權法 | 1 | |
護照條例 | 1 | |
建築法 | 1 | |
醫師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