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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2122 | |
傷害罪
公共危險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44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林智儒無罪
原判決關於有罪部分撤銷
廖宜彬無罪
上訴駁回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之主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編號一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之主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編號一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000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毀損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毀損罪,累犯,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玖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幫助傷害人之身體,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共同犯竊盜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藍芽喇叭參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毀損罪,處罰金新台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成年人與未成年人共同傷害人之身體,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共貳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被訴毀損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共2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7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
乙OO犯侵入住宅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陸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所犯罪名及宣告刑,均詳如附表所示,應執行拘役壹佰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毀損他人物品罪處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公然侮辱罪處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傷害罪處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毀損他人物品罪處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恐嚇罪處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公然侮辱罪處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傷害罪待證事實處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損壞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被訴毀損歐威茂之物,公訴不受理
乙OO共同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他人建築物,處拘役參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東源共同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他人建築物,處拘役參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柒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O東源之剪刀壹支(價值新臺幣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丙OO共同犯毀損他人物品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新臺幣伍佰元,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九五二六五三四0二號SIM卡壹張),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完成法治教育貳場次
上訴駁回
丁OO,戊OO均緩刑貳年,均應於緩刑期間起算壹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且於緩刑期間均禁止直接或間接對劉美玲為恐嚇及毀損行為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攜帶兇器毀壞門扇竊盜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攜帶兇器竊盜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攜帶兇器毀壞門扇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殺人罪
侵占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公務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風化罪
偽證及誣告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秩序罪
贓物罪
妨害農工商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秘密罪
偽造貨幣罪
瀆職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內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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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797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75 | |
洗錢防制法 | 65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62 | |
藥事法 | 40 | |
森林法 | 19 | |
商標法 | 14 | |
廢棄物清理法 | 14 | |
稅捐稽徵法 | 14 | |
著作權法 | 13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1 | |
水土保持法 | 10 | |
貪污治罪條例 | 10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8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8 | |
戶籍法 | 7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7 | |
商業會計法 | 6 | |
懲治走私條例 | 6 | |
銀行法 | 5 | |
農藥管理法 | 5 | |
就業服務法 | 5 | |
農會法 | 4 | |
性騷擾防治法 | 4 | |
律師法 | 3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3 | |
醫療法 | 3 | |
區域計畫法 | 3 | |
要塞堡壘地帶法 | 2 | |
建築法 | 2 | |
醫師法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政府採購法 | 2 | |
水利法 | 1 | |
證券交易法 | 1 | |
都市計畫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資恐防制法 | 1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1 | |
公司法 | 1 | |
勞動基準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