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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2122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120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101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73
第287條 傷害罪 28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24
第284條 傷害罪 22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4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12
第284條前段 傷害罪 10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7
第277條 傷害罪 5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4
第277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1
第285條 傷害罪 1
第284條後段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 傷害罪 1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340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25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4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4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之3第3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75條第2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75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74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6條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 公共危險罪 1
第174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38
壹,莊家誠部分    上訴駁回
貳,李于昇部分一,原判決關於李于昇部分撤銷
原判決關於湯淑如定應執行刑部分撤銷
其他上訴駁回
湯淑如所處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林庭淵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原判決撤銷
林香君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關於林長昇部分撤銷
林長昇無罪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游振新犯如附表編號1至3「罪刑」欄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3「罪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陳力心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緩刑肆年,並應依附件所示內容向林如錦支付損害賠償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零貳萬捌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二編號13,274,308號部分,暨所定應執行刑均撤銷
蒲念慈犯附表編號13所示之罪,處如附表「本院論罪科刑欄」所示之刑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伍拾貳萬貳仟肆佰玖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蒲念慈被訴關於原判決附表二編號274,308號部分,均無罪
其他上訴駁回
上開駁回上訴部分暨撤銷改判有罪,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參年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沒收部分撤銷
其餘上訴駁回
乙○○緩刑貳年
原判決關於附表一編號2,4所示詐欺取財罪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及沒收部分,均撤銷
上開附表一編號2撤銷
部分,丁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上開附表一編號4撤銷
部分,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上開沒收撤銷部分,庚OO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貳拾參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如附表三所示偽造之本票壹張沒收
其他(附表一編號1,3及偽造有價證券部分)上訴駁回
前開第二項,第三項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1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上訴駁回)
1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上訴駁回)
1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無罪
原判決關於林水生,吳聰賢,張逸蓁及黃來益部分撤銷
林水生犯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一,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吳聰賢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張逸蓁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黃來益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小時之義務勞務
扣案如附表五所示之物均沒收
上訴駁回
丙○○緩刑參年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陸仟陸佰柒拾元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件所示之方式,各向被害人許偉筠,白至緯,陳又晟,李金松支付新臺幣肆萬元,拾萬元,壹萬元,拾肆萬貳仟肆佰參拾元之損害賠償
扣案之華南商業銀行提款卡壹張(帳號00八-一七八二00三二七0二一號)沒收
乙OO無罪
甲○○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丙OO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詐欺部分無罪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之諭知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丁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不法所得即現金新臺幣6千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不法所得即現金新臺幣3千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不法所得即現金新臺幣6千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二所示偽造之「賴俞瑾」署押共玖枚均沒收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並應接受拾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
偽造「台北地方法院地檢署監管科收據」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壹枚沒收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參佰捌拾萬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丙OO均無罪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又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又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35萬6,640元之財產上利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參加法治教育貳場次
如附表「文件上偽造之印文」欄所示偽造之印文沒收
壬OO無罪
乙OO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偽造之「陳」署名壹枚沒收
又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第三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第三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零伍萬壹仟伍佰伍拾壹元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肆萬捌仟肆佰肆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丁OO所有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乙OO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之財產上利益新台幣玖萬捌仟參佰柒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如附表編號1,2所示偽造之「李宇恩」署押共貳枚及未扣案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本票壹紙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竊盜,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參仟玖佰伍拾元,金項鍊壹條,金戒指壹只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乙○○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件和解筆錄所載和解成立內容(一)履行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丁○○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依如附件一所示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乙OO,丙OO,均無罪
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緩刑伍年,並應依本院一○九年度附民字第一號和解筆錄即附件所示之內容履行
未扣案如附表所示本票上關於偽造之共同發票人「O文良」部分沒收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上訴駁回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編號1,2所示偽造之「O智中」署押共貳枚,均沒收之
庚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編號1,2所示偽造之「O智中」署押共貳枚,均沒收
之,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幫助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丁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戊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OO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貳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鐵板麵壹盒及蛋餅壹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罰金新臺幣壹仟伍佰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鐵板麵壹盒及蛋餅壹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一日前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壹萬元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財物新臺幣捌萬捌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件即本院108年度彰司調字第801號調解程序筆錄所示內容,向被害人鄭玉仙支付損害賠償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賠償遠信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陸萬元,給付方法為自民國109年2月起,每月10日以前,支付新臺幣伍仟元(共分12期,總金額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表所示之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玖日,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拘役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依如附表所示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履行如附表所示之條件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修正前農藥業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之分裝農藥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命向被害人給付損害賠償(執行內容,金額,方式,期限均如附表二所載方式執行),暨應參加法治教育課程貳場次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並應給付洪永晴新臺幣壹拾壹萬元,給付方式如本院一○八年度雄司附民移調字第一二九四號調解筆錄所示,應給付王美惠新臺幣柒萬元,給付方式如本院一○八年度雄司附民移調字第一四一○號調解筆錄所示(各如附表所示)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15「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共拾伍罪,分別處如附表編號1至15「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中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他被訴部分無罪
戊OO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零參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SamsungGalaxyS4手機壹支、ASUSME371MG平板手機壹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SamsungGalaxyS4手機壹支、AcerIconiaB1710平板手機壹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SamsungGalaxyS4手機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SamsungGalaxyS4手機貳支、ASUSME371MG平板手機壹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SamsungGalaxyNote3手機壹支、SamsungGalaxyS4手機壹支、ASUSME371MG平板手機壹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SamsungGalaxyS4手機壹支、ASUSME371MG平板手機壹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HTCOne手機壹支、ASUSME371MG平板手機壹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SamsungGalaxyS4手機壹支、ASUSME371MG平板手機壹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HTCOne手機壹支、TWMmyPadP4平板手機壹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SamsungGalaxyS4手機壹支、ASUSME371MG平板手機壹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SamsungGalaxyS4手機壹支、AcerIconiaB1710平板手機壹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共肆罪,各處如附表一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錢包壹個及新臺幣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財產上不法利益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陸佰貳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單上偽造之「FiFil」署名壹枚沒收
1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零柒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3「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該附表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中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拘役柒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收受贓物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柒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開所處有期徒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柒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開所處有期徒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柒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萬元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張益○」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上訴駁回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履行如附表一所示之事項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貳拾柒萬伍仟壹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6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2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9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6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5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1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0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0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9
第339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2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3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1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1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1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2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154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31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30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22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15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12
第320條 竊盜罪 9
第321條 竊盜罪 7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7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6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4
第324條第2項 竊盜罪 2
第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1項第6款 竊盜罪 1
第320條第1項前段 竊盜罪 1
第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8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2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4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7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6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8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2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20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9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40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1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0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7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6
第311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4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4
第311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3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0條第3項前段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1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26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0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9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7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6
第306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2條第3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2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8條前段 妨害自由罪 1
第304條第2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6條第2項 妨害自由罪 1
賭博罪
第268條 賭博罪 18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18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10
第266條 賭博罪 7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6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5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44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13
第354條第1項 毀棄損壞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14
第276條 殺人罪 13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7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4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3
第271條 殺人罪 1
第272條第3項 殺人罪 1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18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12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10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6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5
第224條之1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1條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5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9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2條第1項第2款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7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8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7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4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3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7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11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7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4
第138條 妨害公務罪 2
第140條第2項 妨害公務罪 1
第140條 妨害公務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9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5
第346條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3
第348條第2項第1款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第347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第347條第5項前段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5
第328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3
第334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32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30條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28條第4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3
第239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3
第245條第1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3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3
第245條第2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2
第245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37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4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4
第234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3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5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5條第3項 妨害風化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4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4
第169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第171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8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8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2
第359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2
第362條前段 妨害電腦使用罪 2
妨害秩序罪
第158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3
第151條 妨害秩序罪 1
第154條第2項 妨害秩序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4
第349條 贓物罪 1
妨害農工商罪
第255條第2項 妨害農工商罪 3
第255條第1項 妨害農工商罪 2
妨害投票罪
第143條 妨害投票罪 2
第144條 妨害投票罪 1
第145條 妨害投票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2
第319條前段 妨害秘密罪 1
偽造貨幣罪
第196條第1項 偽造貨幣罪 1
第196條第2項 偽造貨幣罪 1
瀆職罪
第132條第1項 瀆職罪 2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2
內亂罪
第101條第1項 內亂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797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75
洗錢防制法65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62
藥事法40
森林法19
商標法14
廢棄物清理法14
稅捐稽徵法14
著作權法13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1
水土保持法10
貪污治罪條例1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8
戶籍法7
家庭暴力防治法7
商業會計法6
懲治走私條例6
銀行法5
農藥管理法5
就業服務法5
農會法4
性騷擾防治法4
律師法3
職業安全衛生法3
醫療法3
區域計畫法3
要塞堡壘地帶法2
建築法2
醫師法2
個人資料保護法2
政府採購法2
水利法1
第91條第1項 罰則 1
證券交易法1
第175條第1項 罰則 1
都市計畫法1
第80條 罰則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 罰則 1
資恐防制法1
第9條第2項 A 1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1
第35條第3項前段 獎懲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前段 總則 1
勞動基準法1
第79條第2項 罰則 1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3條第5項 A 1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1
第41條第1項 損失補償及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