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2020020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2122 | |
傷害罪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101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甲○○共同犯侵入住宅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共同犯侵入住宅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共同犯侵入住宅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丁○○共同犯侵入住宅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戊○○共同犯侵入住宅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黃美穎犯對於醫事人員以強暴妨害執行醫療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原判決撤銷
王際宇,楊昱霖共同犯傷害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李振豪共同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開山刀壹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判決對乙OO宣告沒收如附表編號3所示鶴型玉製雕刻壹個,葫蘆造型玉製雕刻壹個部分撤銷
其餘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被訴公然侮辱部分,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斧頭壹把沒收
本件公訴不受理
上訴駁回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幫助傷害人之身體,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侮辱公務員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前開所處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陸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扣案之菜刀壹把沒收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侵入住宅罪,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捌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19000,20000共同犯侵入住宅罪,各處罰金新臺幣壹仟元,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累犯,處拘役壹佰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罰金新臺幣捌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成年人與未成年人共同傷害人之身體,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OO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丙OO,丁OO共同傷害人之身體,各處有期徒刑肆月,貳月,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被訴對胡埱敏恐嚇危害安全部分無罪,被訴傷害黃學凱部分公訴不受理
27000共同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定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恩偉無罪
54000,55000被訴恐嚇危害安全部分無罪,被訴傷害部分公訴不受理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
乙○○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乙OO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免刑
庚OO共同犯傷害罪,免刑
乙OO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被訴對胡埱敏恐嚇危害安全部分無罪,被訴傷害黃學凱部分公訴不受理
27000共同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定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恩偉無罪
54000,55000被訴恐嚇危害安全部分無罪,被訴傷害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OO所犯罪名及宣告刑,均詳如附表所示,應執行拘役壹佰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毀損他人物品罪處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公然侮辱罪處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傷害罪處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毀損他人物品罪處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恐嚇罪處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公然侮辱罪處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傷害罪待證事實處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上訴駁回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累犯,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一乙OO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二16000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三O勝傑,39000,40000共同犯傷害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參年,並各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均付保護管束
四69000,70000共同犯傷害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參年,並均應於緩刑期間內履行如附件(本院108年度苗司簡調字第421號調解筆錄)所示之內容及約定,且各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均付保護管束
乙OO共同傷害人之身體,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鋁棒壹支,沒收之
壬OO共同傷害人之身體,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共同傷害人之身體,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關於丙OO部分撤銷
己OO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上訴駁回
乙OO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丁OO,戊OO,黃聖傑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各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11000,12000,13000,14000,黃聖傑被訴傷害部分,均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扣案伸縮杆檳榔刀壹支,沒收之
又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強制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球棒壹支沒收之
甲○○共同犯剝奪行動自由未遂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共同犯剝奪行動自由未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束帶貳條(參段),電擊器壹個均沒收
乙OO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群展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孟晉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俊恒無罪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鋁製球棒壹支,沒收之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無罪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鑰匙刀壹把,沒收之
上訴駁回
乙○○犯收受贓物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柒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開所處有期徒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柒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開所處有期徒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柒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履行附表所示負擔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伸縮鐵棍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玩具手槍壹把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參年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公共危險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毀棄損壞罪
殺人罪
侵占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公務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風化罪
偽證及誣告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秩序罪
贓物罪
妨害農工商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秘密罪
偽造貨幣罪
瀆職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內亂罪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797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75 | |
洗錢防制法 | 65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62 | |
藥事法 | 40 | |
森林法 | 19 | |
商標法 | 14 | |
廢棄物清理法 | 14 | |
稅捐稽徵法 | 14 | |
著作權法 | 13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1 | |
水土保持法 | 10 | |
貪污治罪條例 | 10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8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8 | |
戶籍法 | 7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7 | |
商業會計法 | 6 | |
懲治走私條例 | 6 | |
銀行法 | 5 | |
農藥管理法 | 5 | |
就業服務法 | 5 | |
農會法 | 4 | |
性騷擾防治法 | 4 | |
律師法 | 3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3 | |
醫療法 | 3 | |
區域計畫法 | 3 | |
要塞堡壘地帶法 | 2 | |
建築法 | 2 | |
醫師法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政府採購法 | 2 | |
水利法 | 1 | |
證券交易法 | 1 | |
都市計畫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資恐防制法 | 1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1 | |
公司法 | 1 | |
勞動基準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