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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478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4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犯詐欺取財罪及沒收追徵部分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香菸壹條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檢察官其餘上訴駁回
乙OO犯詐欺取財罪,共四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按附表所示方法向許麗玲支付損害賠償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均免訴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伍年,並應履行如附表二所示之事項
上訴駁回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幫助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緩刑期間應按附件二所示方式向告訴人東元融資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如附件二所示數額之財產上損害賠償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違法製作財產權紀錄取得他人之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所示偽造「林姿瑩」之署名共拾壹枚,「林英傑」之署名共捌枚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手機門號0000000000,0000000000號SIM卡各壹張,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賭博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自由罪
侵占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風化罪
殺人罪
妨害秘密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公務罪
偽證及誣告罪
贓物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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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59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7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4 | |
證券交易法 | 4 | |
藥事法 | 4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4 | |
公司法 | 3 | |
著作權法 | 3 | |
水土保持法 | 3 | |
洗錢防制法 | 3 | |
商業會計法 | 2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2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商標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勞動檢查法 | 1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醫療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