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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478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159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4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28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28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21
第287條 傷害罪 11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9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6
第284條 傷害罪 4
第284條前段 傷害罪 2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77條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40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5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2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2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2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4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2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中華郵政存簿、提款卡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壬OO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玖佰捌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玖仟玖佰捌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柒佰壹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零壹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玖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零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肆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參佰捌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玖佰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捌佰肆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玖佰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柒仟玖佰柒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玖佰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柒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玖佰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玖佰捌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115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判決撤銷
117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判決撤銷
119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21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23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25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27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29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132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34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判決撤銷
136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38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40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143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45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47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49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判決撤銷
151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154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56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58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判決撤銷
160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163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65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判決撤銷
167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判決撤銷
169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172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74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177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79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182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84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86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88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90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92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94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96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98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201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203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205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207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209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211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213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215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217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220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222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判決撤銷
224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226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228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3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賭博罪
第268條 賭博罪 10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7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2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1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1
第268條後段 賭博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7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7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8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1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2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7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2
第308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4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2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4條之1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4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45條第1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5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4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 殺人罪 2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2
第319條 妨害秘密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28條第5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59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7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4
證券交易法4
藥事法4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4
公司法3
著作權法3
水土保持法3
洗錢防制法3
商業會計法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2
商標法1
第97條後段 罰則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1項 罰則 1
勞動檢查法1
第34條第1項第2款 罰則 1
性騷擾防治法1
第25條第1項 罰則 1
陸海空軍刑法1
第54條第1項第1款 分則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