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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478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中華郵政存簿、提款卡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壬OO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玖佰捌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玖仟玖佰捌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柒佰壹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零壹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玖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零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肆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參佰捌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玖佰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捌佰肆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玖佰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柒仟玖佰柒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玖佰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柒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玖佰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玖佰捌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115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判決撤銷
117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判決撤銷
119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21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23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25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27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29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132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34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判決撤銷
136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38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40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143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45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47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49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判決撤銷
151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154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56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58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判決撤銷
160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163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65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判決撤銷
167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判決撤銷
169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172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74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177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79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182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84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86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88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90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92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94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96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198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201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203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205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207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209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211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213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215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217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220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222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判決撤銷
224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226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228000共同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第2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賭博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自由罪
侵占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風化罪
殺人罪
妨害秘密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公務罪
偽證及誣告罪
贓物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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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59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7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4 | |
證券交易法 | 4 | |
藥事法 | 4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4 | |
公司法 | 3 | |
著作權法 | 3 | |
水土保持法 | 3 | |
洗錢防制法 | 3 | |
商業會計法 | 2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2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商標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勞動檢查法 | 1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醫療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