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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158 | |
傷害罪
公共危險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6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附表一編號二,十,十一所示各罪部分及所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二,十,十一所示各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二,十,十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前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玉山銀行信用卡申請書(網路申請專用)「正卡申請人」欄偽造之「蔡麗雲」署名貳枚、「附卡申請人」欄偽造之「侯衡昇」署名壹枚,均沒收
壬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如附表三所示商品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如附表四所示商品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如附表五所示商品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如附表六所示商品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如附表七所示商品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如附表八所示商品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如附表九所示商品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玉山銀行信用貸款申請書「申請人中文親簽」欄、玉山銀行信用貸款契約書「立約人(甲方)中文親簽」欄上偽造之「蔡麗雲」署名各壹枚均沒收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貳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手機壹支沒收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壹,乙OO部分:一,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二,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貳,10000部分:一,1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二,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玖仟零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零貳拾伍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伍年陸月,褫奪公權參年
其餘被訴不違背職務要求賄賂及不違背職務期約賄賂部分無罪
38000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陸年,褫奪公權參年
56000之負責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之妨害投標罪,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元
又負責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妨害投標罪,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元
應執行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O漢祥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萬元
177000之受僱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之妨害投標罪,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元
196000,197000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之妨害投標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參年,並均應於判決確定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232000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八條第一項前段之違法審查圖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67000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302000之負責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標罪,處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O惠芬,O芳正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標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貳年,並均應於判決確定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342000,343000,356000均無罪
362000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肆萬柒佰柒拾玖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8000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芳正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柒萬陸仟參佰伍拾肆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萬元,借據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7所示之刑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陸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參萬零參佰玖拾元及廠牌為IPHONE之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肇事逃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0000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竊盜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陸萬伍仟元及廠牌為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鐵板壹佰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乙OO犯詐欺取財罪,共陸罪,各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肆萬貳仟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各如附表七編號1,2所示
66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沒收部分如附表七編號3所示
13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如附表七編號4所示
194000,O韋安,O月鳳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各如附表七編號5至7所示
260000,27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沒收部分各如附表七編號8,9所示
33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沒收部分如附表七編號10所示
428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50000,451000,452000,454000,455000,456000,O立康,459000,460000,O詠婷,O麗華,463000,464000,465000,O文馨,O畇析,501000,O承諭,503000,469000,470000,O振昌,O晏瑞,473000,475000,O修賢,O鈺潔,481000,482000,O煜忠,O冠瑋,487000,489000,O耘浚,O彥勛,O宗泰,O麗鳳,O良凡,O念華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各如附表七編號12至50所示
62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文傑,666000,O熊豊,O郁婷,O曉君,O潔妤,685000,688000,O佳苓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各如附表七編號52至60所示
728000,73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政裕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如附表七編號63所示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LG廠牌吸塵器壹台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按附件二調解筆錄所示之方式向歐淑琴給付新臺幣貳萬柒仟元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陸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件所示條件,向黃國源支付新臺幣玖萬元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並應履行如附件二所示調解筆錄之負擔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1,29至31所示物品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履行如附表所示之負擔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本院一○八年度司簡附民移調字第二十九號調解筆錄之內容履行損害賠償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賭博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殺人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性自主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投票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秘密罪
遺棄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外患罪
贓物罪
偽造貨幣罪
瀆職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秩序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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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89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37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34 | |
洗錢防制法 | 26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9 | |
藥事法 | 16 | |
森林法 | 12 | |
著作權法 | 7 | |
商標法 | 7 | |
性騷擾防治法 | 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6 | |
水土保持法 | 5 | |
證券交易法 | 4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4 | |
政府採購法 | 4 | |
商業會計法 | 3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3 | |
人口販運防制法 | 3 | |
銀行法 | 3 | |
稅捐稽徵法 | 3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2 | |
貪污治罪條例 | 2 | |
公司法 | 2 | |
建築法 | 2 | |
醫療法 | 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 | |
動物保護法 | 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 | |
護照條例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