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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0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 刑法 | 12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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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6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共陸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伍年,並應按如附表二所示之給付期限,方式及金額,向各該被害人支付各該損害賠償
己OO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庚OO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無罪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主文附表編號1至13所示之拾參罪,各處如主文附表編號1至13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1所示票據背面偽造之「顏崑典」簽名壹枚沒收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2所示票據背面偽造之「顏崑典」簽名壹枚沒收
壬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3所示票據背面偽造之「顏崑典」簽名壹枚沒收
1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4所示票據背面偽造之「顏崑典」簽名壹枚沒收
1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5所示票據背面偽造之「顏崑典」簽名壹枚沒收
1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6所示票據背面偽造之「顏崑典」簽名壹枚沒收
1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7所示票據背面偽造之「顏崑典」簽名壹枚沒收
1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8所示票據背面偽造之「顏崑典」簽名壹枚沒收
2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9所示票據背面偽造之「顏崑典」簽名壹枚沒收
2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10所示票據背面偽造之「顏崑典」簽名壹枚沒收
2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11所示票據背面偽造之「顏崑典」簽名壹枚沒收
2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編號12所示票據背面偽造之「顏崑典」簽名壹枚沒收
2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二所示票據背面偽造之「顏崑典」簽名壹枚沒收
原判決關於附表編號2,5所示之罪及其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2,5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編號2,5「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附表編號1,3,4所示之罪)
第二項撤銷改判之刑及第三項上訴駁回所處之刑(即附表編號1,3所處之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4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前開附表一編號1,2,4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開之罪刑均緩刑伍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貳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拾萬元,且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伍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偽造本票共參紙、偽造之「國郡營造有限公司」、「林宜園」印章各壹枚,均沒收
壬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協議書上偽造之「孫銘陽」署押壹枚沒收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4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前開附表一編號1,2,4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開之罪刑均緩刑伍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貳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拾萬元,且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伍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偽造本票共參紙、偽造之「國郡營造有限公司」、「林宜園」印章各壹枚,均沒收
壬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協議書上偽造之「孫銘陽」署押壹枚沒收
乙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緩刑伍年,緩刑期間應給付告訴人李志鵬新臺幣玖拾萬元,給付方式如下:民國一0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及十二月二十九日各應給付新臺幣拾萬元,其餘新臺幣柒拾萬元,應自一0九年一月起迄一一三年十二月止,按月於每月二十八日給付新臺幣壹萬貳仟元,一一四年一月十五日應給付新臺幣貳萬肆仟元,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上開款項均應以匯票雙掛號寄送告訴人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向被害人謝協昌支付新臺幣捌萬元之損害賠償(支付方式:自民國壹佰零捌年拾壹月拾日起,按月於每月拾日前支付新臺幣伍仟元,至清償完畢為止,如有壹期不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本院一○八年度原附民字第九號和解筆錄(如附件)所載之和解內容履行損害賠償義務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表所示之期限,方式,給付告訴人蔡嬌真,林秋霞如附表所示之金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捌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履行本院108年度司簡上附民移調字第120號調解筆錄所載內容(如附表所示)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侵占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申○○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之諭知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申○○犯不法蒐集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玖佰貳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玖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玖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捌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玖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柒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玖佰伍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柒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伍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以附件如調解筆錄所載之給付方式向魏亭瑄給付如附件所示之金額
如附表「偽造之署押」欄所示偽造之「李龍彪」署押共玖枚(含署名肆枚,指印伍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李睿熏」署名貳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金飾貳批及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肆年,並應以如附表所示方式,金額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乙OO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下同)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陸仟元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拘役柒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依本院一○八年度司簡上附民移調字第一○一號調解筆錄所定調解條款為履行
原判決撤銷
丙OO無罪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含追徵)
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壹佰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侵占離本人所持有之物罪,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柒佰貳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楊旻軒」署押參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貳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參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得易科罰金之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之現金新臺幣玖拾陸萬柒仟參佰參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乙OO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伍年,扣案附表二編號10所示以乙OO,永益開發有限公司為共同發票人本票上之永益開發有限公司為共同發票人部分沒收,附表二編號1至9所示文件上偽造之「江玉枝」,「永益開發有限公司」之印文及署名(詳如附表二編號1至9所示),偽造之「江玉枝」,「永益開發有限公司」印章各壹枚均沒收之
辛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13000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000,O正忠均無罪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偽造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APPLE廠牌IPHONEXSMAX型號手機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偽造署名均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3「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AmazingX3s手機1支(IMEI:860860000000000號)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MI手機1支(IMEI:00000000821995號)、AmazingX3s手機1支(IMEI:000000000000000號)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壹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三編號1至2所示偽造之「O姵伶」署名肆枚,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編號(二),(三)所示之各罪,各處如該等附表編號「罪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如附表編號(一)所示之罪,處如該附表編號「罪刑」欄所示之刑
丁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戊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幫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伍年,扣案附表二編號10所示以乙OO,永益開發有限公司為共同發票人本票上之永益開發有限公司為共同發票人部分沒收,附表二編號1至9所示文件上偽造之「江玉枝」,「永益開發有限公司」之印文及署名(詳如附表二編號1至9所示),偽造之「江玉枝」,「永益開發有限公司」印章各壹枚均沒收之
辛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13000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000,O正忠均無罪
乙OO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偽造如附表一偽造印章欄所示之印章,如附表一私文書欄所示文書上偽造之印文均沒收
宇阡不銹鋼有限公司所有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壹拾陸萬參仟壹佰壹拾貳元不予沒收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所犯如附表所示之各罪,均累犯,各處如同表所示之宣告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就附表犯罪事實欄之犯罪事實之如同表沒收欄所示之物,均沒收如同表各欄所示
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零肆佰捌拾捌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賭博罪
妨害公務罪
殺人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秘密罪
贓物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遺棄罪
妨害秩序罪
偽證及誣告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農工商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投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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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361 |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7 | |
| 商業會計法 | 11 | |
| 洗錢防制法 | 11 |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0 |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9 | |
| 藥事法 | 9 | |
| 性騷擾防治法 | 7 | |
| 水土保持法 | 6 | |
| 稅捐稽徵法 | 6 | |
| 著作權法 | 5 | |
| 廢棄物清理法 | 5 | |
| 商標法 | 5 |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4 |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3 |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3 | |
| 公司法 | 3 |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3 |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3 | |
| 證券交易法 | 2 | |
| 戶籍法 | 2 | |
| 懲治走私條例 | 2 |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2 | |
| 醫療法 | 1 |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 動物保護法 | 1 | |
| 貪污治罪條例 | 1 |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1 | |
| 就業服務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