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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2143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上訴駁回
一原判決關於:(一)乙OO部分,(二)丙OO,丁OO,戊OO,己OO,庚OO於如附表二編號1之民國(下同)106年11月9日所犯成年人與少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三)辛OO於如附表二編號1之106年11月9日所犯幫助成年人與少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四)壬OO,9000,10000,11000,13000,12000於如附表二編號2之106年11月10日所犯成年人與少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五)14000,15000於如附表二編號41之107年1月3日所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六)16000於如附表二編號45之107年1月7日所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及於如附表二編號33至44,46至56所示日期所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部分,均撤銷
二17000所犯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三50000,51000,52000,53000,54000,57000,59000,60000,62000,63000各所犯如附表一編號2,3,4,5,6,9,11,13,14,1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3,4,5,6,9,11,13,14,15「主文欄」所示之刑
四O俊昌,72000,74000,O律臺各所犯如附表一編號7,8,10,12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編號7,8,10,12「
81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附表二編號29、45),各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共伍拾肆罪(附表二編號1至28、30至44、46至56),各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11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附表二編號1),處有期徒刑玖月
131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附表二編號1),處有期徒刑玖月
14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附表二編號1),處有期徒刑玖月
16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附表二編號1),處有期徒刑玖月
18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附表二編號1),處有期徒刑玖月
O俊昌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附表二編號1),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21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附表二編號2),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O志文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附表二編號2),處有期徒刑玖月
25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附表二編號2),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267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附表二編號2),處有期徒刑玖月
O律臺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附表二編號2),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30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附表二編號2),處有期徒刑拾月
31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附表二編號41),處有期徒刑玖月
33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附表二編號41),處有期徒刑玖月
35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附表二編號45),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共貳拾參罪(附表二編號33至44、46至56),各處有期徒刑玖月
一原判決關於:(一)乙OO於如附表二編號1之民國106年11月9日所犯成年人與少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及於如附表二編號26之106年12月18日所犯指揮犯罪組織罪,(二)丙OO於如附表二編號1之106年11月9日所犯成年人與少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部分,均撤銷
二丁OO所犯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二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三庚OO所犯如附表一編號2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2「主文欄」所示之刑
辛OO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附表二編號1),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共同指揮犯罪組織(附表二編號26),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1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原判決撤銷
丙○○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IPHONE5智慧型手機壹支沒收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扣案IPHONE5智慧型手機壹支沒收
原判決撤銷
辛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O杰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玖月
33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46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玖月
59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至4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O書瑋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79000指揮犯罪組織,處有期徒刑貳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如附表二之一至二之六、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之一至二之六、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1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之一至二至六、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12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之一至二之六、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O書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之一至二之六、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14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之一至二之六、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15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二之一至二之六所示之物均沒收
17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二之一至二之六、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18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之一至二之六、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19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二之一至二之六、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O書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二之一至二之六、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21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扣案如附表二之一至二之六、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23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之一至二之六、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24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二之一至二之六、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25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二之一至二之六、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26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二之一至二之六、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O書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二之一至二之六、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28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扣案如附表二之一至二之六、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30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之一至二之六、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人民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二之一至二之六、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33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二之一至二之六、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34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二之一至二之六、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O書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二之一至二之六、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二編號1,3至1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3至13「主文」欄所示之刑(含主刑及保安處分)
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9所示之物沒收
其餘被訴如附表二編號2部分無罪
30000犯如附表二編號1,3至1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3至13「主文」欄所示之刑(含主刑及保安處分)
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4至17,24至28所示之物均沒收
其餘被訴如附表二編號2部分無罪
59000犯如附表二編號1,3至1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3至13「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其餘被訴如附表二編號2部分無罪
81000犯如附表二編號1,3至1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3至13「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其餘被訴如附表二編號2部分無罪
103000犯如附表二編號1,3至1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3至13「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柒拾小時之義務勞務暨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貳場次
其餘被訴如附表二編號2部分無罪
132000犯如附表二編號1,3至1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3至13「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其餘被訴如附表二編號2部分無罪
154000犯如附表二編號1,3至1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3至13「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其餘被訴如附表二編號2部分無罪
169000共同犯指揮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參年參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177000共同犯指揮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185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193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201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209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217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218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226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34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242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250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258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266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殺人罪
妨害性自主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風化罪
偽證及誣告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秩序罪
偽造貨幣罪
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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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569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43 | |
洗錢防制法 | 42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35 | |
森林法 | 2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23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23 | |
藥事法 | 17 | |
商標法 | 13 | |
著作權法 | 11 | |
性騷擾防治法 | 8 | |
廢棄物清理法 | 8 | |
陸海空軍刑法 | 7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6 | |
商業會計法 | 5 | |
懲治走私條例 | 5 | |
水土保持法 | 4 | |
貪污治罪條例 | 4 | |
醫療法 | 3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3 | |
公司法 | 3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3 | |
就業服務法 | 2 | |
醫師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2 | |
律師法 | 1 | |
替代役實施條例 | 1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護照條例 | 1 | |
期貨交易法 | 1 | |
A | 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戶籍法 | 1 | |
保險法 | 1 | |
建築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區域計畫法 | 1 | |
民用航空法 | 1 | |
國家安全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