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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2143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490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32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12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8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3
第175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之3第2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2項後段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 公共危險罪 1
第174條第4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4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4條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第2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116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88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65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25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19
第284條 傷害罪 17
第287條 傷害罪 14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8
第277條 傷害罪 3
第277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3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3
第277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2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2
第277條第2項 傷害罪 2
第277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2
第278條第2項 傷害罪 1
第280條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1項其段 傷害罪 1
第285條 傷害罪 1
第285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203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28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26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22
第320條 竊盜罪 14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10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10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8
第321條 竊盜罪 5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4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3
第320條第1項前段 竊盜罪 2
第321條第1項第6款 竊盜罪 1
第324條第2項 竊盜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15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6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0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0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44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42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3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3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3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3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第1項前段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2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60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偽造之「台北地檢署監管科收據」公文書上偽造之「檢察官侯名皇」印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各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所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偽造之「台北地檢署監管科收據」公文書上偽造之「檢察官侯名皇」印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各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所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三「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柒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參拾肆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四「偽造之署押」欄所示「黃正亮」之署押壹枚沒收之
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丙OO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如附表編號3所示本票偽造之共同發票人「林阿語」部分沒收,又未扣案如附表編號1,2「偽造之署押,印文」欄所示偽造之「林阿語」署押及印文及偽造之「林阿語」印章壹枚,均沒收
(乙OO部分)原判決關於乙OO行使變造私文書諭知無罪部分撤銷
丁OO共同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他上訴駁回
駁回上訴與撤銷改判所處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宛菁部分)原判決關於O宛菁行使變造私文書諭知無罪部分撤銷
O宛菁共同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他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參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乙OO犯共同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又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掌電字第A00K51584號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上偽造「王昱晴」之署名壹枚,沒收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向國庫支付新臺幣貳萬元
偽造之「何俞鋒」署押壹枚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二所示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伍罪,各處如附表一,二「科刑與沒收」欄所示之刑與沒收,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犯如附表一,二所示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伍罪,各處如附表一,二「科刑與沒收」欄所示之刑與沒收,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三編號40「偽造之印文及署押」欄所示偽造之署押沒收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三編號1至7「偽造之印文及署押」欄所示偽造之印文均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貳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三編號8至18「偽造之印文及署押」欄所示偽造之印文均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陸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三編號19至32「偽造之印文及署押」欄所示偽造之印文均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陸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三編號33至39「偽造之印文及署押」欄所示偽造之印文均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玖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壹,刑部分: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貳,一,扣案如附表各該編號所示贏利表原本末端之「加藤惇一」署押各壹枚,均沒收之
二,未扣案如附表各該編號所示贏利表影本末端之「加藤惇一」署押各壹枚,均沒收之
乙OO犯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乙OO共同犯偽造印文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如附表「偽造之印文及數量」欄所示印文均沒收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
乙OO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緩刑參年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特種文書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偽造之中華民國居留證圖檔電磁紀錄壹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所示偽造「林志成」之署名共捌枚,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及手機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未扣案偽造「NGUYENTHITRANG」名義之中華民國居留證正本壹紙,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處有期徒刑壹月又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偽造署押數量欄所示偽造之「O俊義」之署押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之偽造署押共肆枚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甲所示之罪,各應處罪刑如附表甲「應處罪刑」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之宣告如附表乙所示
其餘被訴(即偽造如附表一編號2至4所示要保書之行使偽造文書,詐欺取財,及業務侵占要保人於民國95年,96年所交付保險費)部分,均無罪
己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偽造告示牌壹面沒收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如附表編號2所示偽造之署押,沒收
乙OO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伍年,並應依附件本院一○八年度附民字第三七八號和解筆錄內容,與戊OO連帶向被害人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損害賠償金
未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偽造之本票壹紙,偽造之「鄭英傑」,「O國榮」印章各壹顆均沒收
如附表編號2至4所示偽造之「鄭英傑」,「O國榮」之署押均沒收
10000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伍年,並應依附件本院一○八年度附民字第三七八號和解筆錄內容,與11000連帶向被害人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損害賠償金
未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偽造之本票壹紙,偽造之「鄭英傑」,「O國榮」印章各壹顆均沒收
如附表編號2至4所示偽造之「鄭英傑」,「O國榮」之署押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應沒收之物」欄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犯行使變造準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緩刑伍年,應於緩刑期間內依丙OO與告訴人何中揚於民國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訂立之和解書所載條件,向告訴人何中揚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偽造收據上「O啟文」署名及指印各壹枚,均沒收
戊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律師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之非法辦理訴訟事件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參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偽造還款協議書上「O啟文」署名壹枚沒收
1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肆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依附件所示本院一○八年度中司附民移調字第一三五號調解程序筆錄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未扣案如附表所示偽造之支票伍紙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O家正」署押共貳枚,均沒收
乙OO無罪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三「罪名,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肆年
其餘被訴如附表二所示部分,無罪
己OO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庚OO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OO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1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2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3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4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5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6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7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8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9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0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1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2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3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4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5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6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7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8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9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0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1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2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3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4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5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6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7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38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39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40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41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42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43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44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45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46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47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48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49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50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51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52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53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54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55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56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57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58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59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60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61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含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含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且應依附件所示之和解書第一(二)項所示之方式支付損害賠償,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且應依附件所示之和解書第一(二)項所示之方式支付損害賠償,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且應依附件所示之和解書第一(二)項所示之方式支付損害賠償,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支票,沒收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支票,沒收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支票,沒收
1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4、5所示之支票,均沒收
13000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如附表編號6所示本票上關於偽造「O怡親」為發票人部分,沒收
乙OO,丙OO共同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股東買賣合約書條款(三)變造部分沒收
己OO,庚OO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二「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二「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履行如附表所示之事項
乙OO犯未經許可入國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未扣案之外籍勞工專用居留案件申請表上偽造之「己OO」簽名貳枚,指印壹枚,均沒收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應沒收之偽造署押」欄所示偽造之指印及「O三智」之署名均沒收之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被訴共同詐欺取財未遂部分無罪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如附表所示之偽造「蔡明道」,「莊雅茵」,「徐士涵」,「陳奉池」署名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高市警交字第B○七五一八二八一號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上偽造之「O雅涵」署名壹枚沒收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陸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貳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偽造「O永輝」之署名共貳枚,均沒收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萬肆仟參佰零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壹萬伍仟壹佰肆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所處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2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4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褫奪公權壹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侵占非公用財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褫奪公權壹年
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至4支票背面偽造之「王仕強」、「余怡婷」、「邱世傑」、「O冠婷」署名各壹枚,均沒收之
庚OO犯侵占非公用財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褫奪公權壹年
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5至7支票背面偽造之「王仕強」、「古雅婷」、「O冠婷」署名各壹枚,均沒收之
壬OO犯侵占非公用財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褫奪公權壹年
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8至9支票背面偽造之「邱世傑」、「O冠婷」署名各壹枚,均沒收之
10000犯侵占非公用財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褫奪公權壹年
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0支票背面偽造之「陽建光」署名壹枚,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如附表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蔡榮法」署押壹枚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蔡榮法」署押壹枚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黃金項鍊壹條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蔡榮法」署押壹枚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金牌壹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變造後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屏南分行匯出匯款申請書」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零玖萬玖仟柒佰貳拾肆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刑及宣告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附表一編號1至2所示偽造公印文共貳枚,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附表一編號3至4所示偽造公印文共貳枚,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柒仟陸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附表一編號5至6所示偽造公印文共貳枚,均沒收之;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柒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幫助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2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0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7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7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2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4條前段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32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3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8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7
第308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2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2條第3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2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3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6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4條第2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5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賭博罪
第268條 賭博罪 25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18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6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5
第266條 賭博罪 3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3
第266條第1項後段即但書 賭博罪 1
第268條第1項 賭博罪 1
第268條後段 賭博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45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13
第356條 毀棄損壞罪 2
第352條 毀棄損壞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7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6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6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5
第309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0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1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1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 殺人罪 11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10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6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5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2
第276條第1項後段 殺人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8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4
第229條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7條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8條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1條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2條第1項第2款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5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4條之1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3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1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11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11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9
第337條第1項 侵占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15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10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4
第138條 妨害公務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5
第332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4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3
第334條第2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26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34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28條第2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0條第2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7
第348條第2項第1款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3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第346條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4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3
第234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2
第230條 妨害風化罪 1
第234條 妨害風化罪 1
第231條 妨害風化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4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4
第171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3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4
第201條第2項後段 偽造有價證券罪 2
第205條 偽造有價證券罪 2
第201條第2項前段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第201條第2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4條 妨害投票罪 3
第143條第2項 妨害投票罪 2
第143條第1項 妨害投票罪 2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3
第319條 妨害秘密罪 1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9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2
第358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2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第1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8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第151條 妨害秩序罪 1
偽造貨幣罪
第196條第1項 偽造貨幣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2項 贓物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569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43
洗錢防制法42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35
森林法26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3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23
藥事法17
商標法13
著作權法11
性騷擾防治法8
廢棄物清理法8
陸海空軍刑法7
入出國及移民法6
商業會計法5
懲治走私條例5
水土保持法4
貪污治罪條例4
醫療法3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3
公司法3
個人資料保護法3
就業服務法2
醫師法2
稅捐稽徵法2
空氣污染防制法2
律師法1
第48條第1項 A 1
替代役實施條例1
第55條之1第1項第5款 罰則 1
野生動物保育法1
第40條第2項 罰則 1
護照條例1
第29條第3項 罰則 1
期貨交易法1
第第112條第5項第5款 罰則 1
A1
A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
第32條第1項 罰則 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
第21條第2項 A 1
戶籍法1
第75條第3項後段 罰則 1
保險法1
第168條之4 罰則 1
建築法1
第95條 罰則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2項 罰則 1
區域計畫法1
第22條 罰則 1
民用航空法1
第102條第1項 罰則 1
國家安全法1
第6條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