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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937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3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2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各罪應沒收之物,詳如附表「沒收」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處有期徒刑玖月
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處有期徒刑玖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公印文肆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合計新臺幣玖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指揮犯罪組織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又犯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犯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玖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伍萬肆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癸○○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內壢郵局所開立局號0000000號帳號0000000號帳戶之郵政存簿儲金簿(即存摺)壹本,提款卡壹枚,彰化商業銀行中壢分行所開立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存摺壹本,提款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伍仟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陸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陸佰元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伍仟肆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轉讓禁藥未遂部分無罪
戊○○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戊○○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埤頭郵局所開立局號0000000號帳號0000000號帳戶之郵政存簿儲金簿(即存摺)貳本,提款卡壹枚,臺灣土地銀行平鎮分行所開立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之存摺壹本,提款卡壹枚,臺北富邦銀行所開立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之存摺壹本,提款卡壹枚,戊○○印章壹枚,Iphon手機(IMEZ00000000000000號)壹支及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指揮犯罪組織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又犯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犯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玖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伍萬肆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癸○○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內壢郵局所開立局號0000000號帳號0000000號帳戶之郵政存簿儲金簿(即存摺)壹本,提款卡壹枚,彰化商業銀行中壢分行所開立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存摺壹本,提款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伍仟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陸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陸佰元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伍仟肆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轉讓禁藥未遂部分無罪
戊○○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戊○○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埤頭郵局所開立局號0000000號帳號0000000號帳戶之郵政存簿儲金簿(即存摺)貳本,提款卡壹枚,臺灣土地銀行平鎮分行所開立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之存摺壹本,提款卡壹枚,臺北富邦銀行所開立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之存摺壹本,提款卡壹枚,戊○○印章壹枚,Iphon手機(IMEZ00000000000000號)壹支及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指揮犯罪組織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又犯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犯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玖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伍萬肆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癸○○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內壢郵局所開立局號0000000號帳號0000000號帳戶之郵政存簿儲金簿(即存摺)壹本,提款卡壹枚,彰化商業銀行中壢分行所開立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存摺壹本,提款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伍仟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陸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又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陸佰元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伍仟肆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轉讓禁藥未遂部分無罪
戊○○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戊○○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埤頭郵局所開立局號0000000號帳號0000000號帳戶之郵政存簿儲金簿(即存摺)貳本,提款卡壹枚,臺灣土地銀行平鎮分行所開立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之存摺壹本,提款卡壹枚,臺北富邦銀行所開立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之存摺壹本,提款卡壹枚,戊○○印章壹枚,Iphon手機(IMEZ00000000000000號)壹支及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二編號一至十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一至十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貳佰玖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壬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3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之蘋果廠牌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之蘋果廠牌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鴻政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扣案之廠牌華為手機壹支(含門號0九0三六七八六九三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扣案之華為牌手機壹支(含門號0九0三六七八六九三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扣案之吸食器貳組,甲基安非他命壹包(毛重零點七六公克)均沒收
上開所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侵占罪
殺人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性自主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投票罪
偽證及誣告罪
贓物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風化罪
瀆職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秩序罪
鴉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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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549 | |
洗錢防制法 | 33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9 | |
藥事法 | 29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4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5 | |
商標法 | 12 | |
貪污治罪條例 | 11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1 | |
銀行法 | 10 | |
政府採購法 | 9 | |
廢棄物清理法 | 8 | |
森林法 | 6 | |
稅捐稽徵法 | 5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5 | |
著作權法 | 4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4 | |
水土保持法 | 4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4 | |
菸酒管理法 | 4 | |
公司法 | 4 | |
性騷擾防治法 | 3 | |
陸海空軍刑法 | 3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3 | |
懲治走私條例 | 3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3 | |
商業會計法 | 2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2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2 | |
替代役實施條例 | 1 | |
醫療法 | 1 | |
戶籍法 | 1 | |
電信法 | 1 | |
動物保護法 | 1 | |
期貨交易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植物防疫檢疫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