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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521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107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之3第2項後段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2
第173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73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2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21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17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17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9
第284條 傷害罪 7
第287條 傷害罪 5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4
第277條 傷害罪 3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2
第284條前段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54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7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4
第320條 竊盜罪 4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3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2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2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2
第321條 竊盜罪 1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1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6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詐欺林妍真部分及定應執行刑均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伍仟玖佰參拾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共陸罪,分別判處如附表編號1至6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海鮮禮盒陸拾組(每組貳仟貳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特製海鮮禮盒柒佰組(每組參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軟絲、花枝排等貨品及禮盒(共價值5萬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現金參拾萬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現金肆拾參萬壹仟壹佰柒拾參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現金壹佰參拾玖萬貳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丙OO無罪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表所示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參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依附件二所示本院調解程序筆錄內容及方式,向林何碧霞支付損害賠償,另應於緩刑期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貳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乙OO犯如附表編號一至二十四所示之罪,共貳拾肆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二十四所示之刑及沒收
上開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壬OO無罪
9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捌萬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捌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玖佰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5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陸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7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5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9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3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7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1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壹仟陸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5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壹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9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3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7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貳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1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柒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編號一至二十四所示之罪,共貳拾肆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二十四所示之刑及沒收
上開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壬OO無罪
9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捌萬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捌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玖佰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5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陸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7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5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9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3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7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1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壹仟陸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5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壹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9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3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7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貳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1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柒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編號一至二十四所示之罪,共貳拾肆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二十四所示之刑及沒收
上開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壬OO無罪
9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捌萬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捌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玖佰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5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陸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7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5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9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3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7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1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壹仟陸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5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壹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9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3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7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貳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1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柒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編號一至二十四所示之罪,共貳拾肆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二十四所示之刑及沒收
上開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壬OO無罪
9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捌萬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捌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玖佰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5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陸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7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5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9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3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7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1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壹仟陸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5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壹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9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3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7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貳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1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柒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如附表二編號7至1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7至17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18000幫助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24000幫助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幫助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0000無罪
4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5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6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6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7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7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8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8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9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依序各處有期徒刑貳月,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6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3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6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8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6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0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5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8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4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4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賭博罪
第268條 賭博罪 4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4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2
第266條 賭博罪 2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2
第266條第4項 賭博罪 1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3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2
第140條 妨害公務罪 1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4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3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4
第349條 贓物罪 2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7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 殺人罪 2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1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1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1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2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1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2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1
第235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9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2
第160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2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28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第1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偽造貨幣罪
第196條第2項 偽造貨幣罪 1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9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49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6
森林法10
藥事法7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6
洗錢防制法6
陸海空軍刑法5
著作權法4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4
廢棄物清理法3
懲治走私條例3
家庭暴力防治法3
性騷擾防治法2
區域計畫法2
商標法2
商業會計法1
第71條第5項 罰則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後段 罰則 1
A1
A 妨害性自主罪 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
第86條第1項 附則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前段 總則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