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2019092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521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1
原判決關於丁OO,乙OO,丙OO部分撤銷
關於19000,18000,20000,21000,22000,23000,24000,25000,26000,27000,28000原判決附表三編號3,附表四編號1至10未扣案犯罪所得之沒收部分撤銷
31000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肆年,並應自本判決確定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佰萬元
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5000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至9,編號12至22,編號32至34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8000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至9,編號12至22,編號32至34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3000未扣案之如附表三編號3,172000,174000,175000,176000,177000,178000,179000,180000,181000,182000未扣案附表四編號1至10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上訴駁回
妨害公務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贓物罪
妨害性自主罪
殺人罪
侵占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秩序罪
偽證及誣告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偽造貨幣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49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6 | |
森林法 | 10 | |
藥事法 | 7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6 | |
洗錢防制法 | 6 | |
陸海空軍刑法 | 5 | |
著作權法 | 4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4 | |
廢棄物清理法 | 3 | |
懲治走私條例 | 3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3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區域計畫法 | 2 | |
商標法 | 2 | |
商業會計法 | 1 | |
醫療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A | 1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 | |
公司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