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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116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5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庚OO共同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表編號1,2所處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10000,11000均無罪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戊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參罪,各處如附表一之一「本院判決結果」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所受宣告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
緩刑貳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
緩刑貳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並應向唐麗粧支付新臺幣拾萬元之損害賠償,其給付方法為:自民國一○八年八月起,按月於每月十一日前給付新臺幣壹萬伍仟元,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不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捌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又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之現金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幫助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又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幫助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又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之現金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幫助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又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000幫助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又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指定之公益團體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乙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三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庚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三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甲○○犯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乙○○犯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乙OO共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肆拾陸萬陸仟陸佰捌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壹佰陸拾參萬參仟玖佰肆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伍月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肆萬伍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並應按附表所示方式向告訴人簡睿瑛支付附表所示數額之財產上損害賠償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捌萬玖仟玖佰肆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玖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緩刑4年,於緩刑期間並應向柯孟涵支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
乙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丙○○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三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丁○○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三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11000犯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20000犯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之現金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參加法治教育參場次
乙OO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又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之現金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幫助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又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幫助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又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之現金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幫助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又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000幫助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又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柒佰陸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卯○○犯如附表一至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五所示之刑
又共同犯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之妨害醫療業務執行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之iPhone手機壹支(編號A1,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
乙○○犯如附表一,二,附表三編號19至2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附表三編號19至24所示之刑
又共同犯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之妨害醫療業務執行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均緩刑肆年,並應依附件一至五所示調解成立內容,分別向被害人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扣案之iPhone手機壹支(編號B4,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
辛○○犯如附表三,附表五編號4,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附表五編號4,5所示之刑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之iPhone手機壹支(編號C9,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
子○○犯如附表三編號1至5,8至16,附表四,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1至5,8至16,附表四,五所示之刑
又共同犯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之妨害醫療業務執行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之iPhone手機壹支(編號E2,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角鐵參支沒收
甲○○犯如附表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五所示之刑
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iPhone手機壹支(編號G3,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如附表編號1所示偽造之署押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零柒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伍年,並應依本院一0八年度中司調字第三五九四,三五九五號調解程序筆錄所載內容履行賠償義務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伍年,並應依本院一0八年度中司調字第三五九四,三五九五號調解程序筆錄所載內容履行賠償義務
原判決關於犯罪所得沒收,追徵部分撤銷
其他上訴駁回
丁OO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件二即本院一百零八年彰司調字第六七九號調解程序筆錄所示之調解成立內容,支付損害賠償予蔡佩玲,林鶴堯
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按附件一即本院一零八年度彰司調字第三九一號,附件二即本院一零八年度彰司調字第三九二號調解程序筆錄所示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無罪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張怡芬」署名壹枚,沒收
乙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表所示之方式,向黃○○支付附表所示之金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表所示之給付方法向告訴人O素支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又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
扣案之蘋果牌行動電話機壹支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應予追徵
丁○○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沒收如附表五編號1至3所示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罪,共肆罪,各處如該附表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得易科罰金部分(即附表編號1至3),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共同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賭博罪
侵占罪
殺人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性自主罪
偽證及誣告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秘密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農工商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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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340 | |
洗錢防制法 | 23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0 | |
森林法 | 17 | |
藥事法 | 16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5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4 | |
商標法 | 13 | |
著作權法 | 11 | |
商業會計法 | 10 | |
證券交易法 | 7 | |
銀行法 | 7 | |
懲治走私條例 | 7 | |
貪污治罪條例 | 6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5 | |
陸海空軍刑法 | 5 | |
性騷擾防治法 | 5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5 | |
水土保持法 | 3 | |
廢棄物清理法 | 3 | |
公司法 | 3 | |
就業服務法 | 3 | |
稅捐稽徵法 | 3 | |
醫療法 | 2 | |
戶籍法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礦業法 | 1 | |
都市計畫法 | 1 | |
公平交易法 | 1 | |
建築法 | 1 | |
區域計畫法 | 1 | |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