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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136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98 | |
第8條 A 7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壹月,扣案之電子磅秤壹台,愷他命貳拾伍包(含包裝袋貳拾伍只)及含有第三級毒品成分之咖啡包合計貳拾伍包(含包裝袋貳拾伍包)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持有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扣案之搖頭丸壹佰壹拾玖顆沒收銷燬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沒收部份併執行之
O德冠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扣案之電子磅秤壹台,愷他命貳拾伍包(含包裝袋貳拾伍只)及含有第三級毒品成分之咖啡包合計貳拾伍包(含包裝袋貳拾伍包)均沒收
又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扣案之愷他命壹包(含包裝袋壹只),夾鏈袋肆包及I-Phone廠牌銀色手機壹支(IMEI:000000000000000號)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壹月
沒收部份併執行之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刑及沒收
O耿豪犯如附表編號2,3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2,3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12000犯如附表編號4,5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4,5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16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另案(本院106年度訴字第42號)扣案之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內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耿豪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未扣案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內含不詳門號SIM卡壹張)、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耿豪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未扣案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內含不詳門號SIM卡壹張)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內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內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沾附殘留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塑膠吸食器壹組,沒收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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