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19081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136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98
第10條第2項 A 165
第10條第1項 A 46
第4條第2項 A 16
第11條第2項 A 13
第10條 A 9
第4條 A 8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壹月,扣案之電子磅秤壹台,愷他命貳拾伍包(含包裝袋貳拾伍只)及含有第三級毒品成分之咖啡包合計貳拾伍包(含包裝袋貳拾伍包)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持有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扣案之搖頭丸壹佰壹拾玖顆沒收銷燬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沒收部份併執行之
O德冠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扣案之電子磅秤壹台,愷他命貳拾伍包(含包裝袋貳拾伍只)及含有第三級毒品成分之咖啡包合計貳拾伍包(含包裝袋貳拾伍包)均沒收
又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扣案之愷他命壹包(含包裝袋壹只),夾鏈袋肆包及I-Phone廠牌銀色手機壹支(IMEI:000000000000000號)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壹月
沒收部份併執行之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刑及沒收
O耿豪犯如附表編號2,3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2,3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12000犯如附表編號4,5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4,5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16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另案(本院106年度訴字第42號)扣案之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內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耿豪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未扣案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內含不詳門號SIM卡壹張)、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耿豪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未扣案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內含不詳門號SIM卡壹張)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內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內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沾附殘留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塑膠吸食器壹組,沒收銷燬
第4條第3項 A 8
第8條 A 7
第11條 A 4
第4條第1項 A 4
第4條第6項 A 3
第第10條第2項 A 2
第11條第5項 A 2
第11條第6項 A 2
第11條第4項 A 2
第4條第4項 A 1
第8條第1項 A 1
第8條第2項 A 1
第8條第6項 A 1
第11條第1項 A 1
第11條第3項 A 1
第5條第3項 A 1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5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8
洗錢防制法18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9
藥事法8
商標法7
貪污治罪條例5
家庭暴力防治法5
水土保持法3
陸海空軍刑法3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3
性騷擾防治法2
著作權法2
人口販運防制法2
銀行法2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2
懲治走私條例2
區域計畫法2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 總則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