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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136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98
第10條第2項 A 165
第10條第1項 A 46
第4條第2項 A 16
第11條第2項 A 13
第10條 A 9
第4條 A 8
第4條第3項 A 8
原判決關於丙○○部分撤銷
丙○○公訴不受理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甲○○犯如附表一編號6所示之罪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甲○○犯如附表一編號6所示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丙○○所有另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SAMSUNG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
甲○○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肆月;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行動電話壹支及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行動電話壹支及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行動電話壹支及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行動電話壹支及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主文:甲○○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壹月;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有關甲○○部分之主文:甲○○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
上訴駁回
乙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又犯偽證罪,處有期徒刑貳月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壬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戊○○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六「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六「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己○○犯如附表一編號一及二「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及二「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己○○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未扣案之蘋果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型號:IPHONE6),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及四「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己○○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戊○○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一、三及四「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戊○○持有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二「扣案物品名稱」欄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戊○○共同犯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之圖利利用不當債務約束使人從事性交易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戊○○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甲○於民國一0四年十二月二十日簽發之面額新臺幣伍佰萬元之本票壹紙,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共同犯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之圖利利用不當債務約束使人從事性交易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乙OO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
扣案黑色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乙OO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壹月,扣案之電子磅秤壹台,愷他命貳拾伍包(含包裝袋貳拾伍只)及含有第三級毒品成分之咖啡包合計貳拾伍包(含包裝袋貳拾伍包)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持有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扣案之搖頭丸壹佰壹拾玖顆沒收銷燬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沒收部份併執行之
O德冠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扣案之電子磅秤壹台,愷他命貳拾伍包(含包裝袋貳拾伍只)及含有第三級毒品成分之咖啡包合計貳拾伍包(含包裝袋貳拾伍包)均沒收
又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扣案之愷他命壹包(含包裝袋壹只),夾鏈袋肆包及I-Phone廠牌銀色手機壹支(IMEI:000000000000000號)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壹月
沒收部份併執行之
第8條 A 7
第11條 A 4
第4條第1項 A 4
第4條第6項 A 3
第第10條第2項 A 2
第11條第5項 A 2
第11條第6項 A 2
第11條第4項 A 2
第4條第4項 A 1
第8條第1項 A 1
第8條第2項 A 1
第8條第6項 A 1
第11條第1項 A 1
第11條第3項 A 1
第5條第3項 A 1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5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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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9
藥事法8
商標法7
貪污治罪條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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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販運防制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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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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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條前段 罰則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 總則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