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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136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69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56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50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18
第284條 傷害罪 17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3
第287條 傷害罪 12
第277條 傷害罪 10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8
第284條前段 傷害罪 4
第277條第2項 傷害罪 4
第277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2
第277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2
第277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1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228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14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7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5
第185條之3第3項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2
第17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80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16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14
第320條 竊盜罪 11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8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7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4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3
第323條 竊盜罪 1
第321條 竊盜罪 1
第320條第1項前段 竊盜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8
原判決關於張景瀚,陳建源,簡哲勇,沈泉甫所犯如其附表一編號2所示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部分均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壹仟柒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按如附表所示之方法,給付蔡麗玲新臺幣柒萬伍仟元
乙OO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各處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附表編號一至四,六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美工刀壹把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編號二至六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攜帶兇器強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
9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履行如附件二所示之事項,及應於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壹年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貳場次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編號1所示偽造之「冷繼賢」署押壹枚沒收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編號2所示偽造之「冷繼賢」署押壹枚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貳年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免訴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2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向被害人周宜穎支付新臺幣29,987元
甲○○○○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燕萍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免訴
乙OO犯附表三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附表三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其餘被訴參與犯罪組織罪部分無罪
戊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物及編號3至9所示偽造之署押,印文均沒收
其餘上訴駁回
己OO撤銷改判部分及上訴駁回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柒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附表三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附表三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其餘被訴參與犯罪組織罪部分無罪
戊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捌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肆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之宣告
緩刑貳年,如起訴書附表一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內參加並完成法治教育貳場次,且應於彰化縣政府通知後貳個月內,返還本案詐領之款項新臺幣拾壹萬肆仟元予彰化縣政府
緩刑貳年,如起訴書附表一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內參加並完成法治教育貳場次,且應於彰化縣政府通知後貳個月內,返還本案詐領之款項新臺幣拾壹萬肆仟元予彰化縣政府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參場次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共二罪,各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11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共二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21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一)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共二罪,各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11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共二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21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伍年,並履行如附表所示負擔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罪,共玖罪,各處如附表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價值新臺幣玖仟肆佰伍拾元之虛擬寶物+6瑪娜、小靈魂、+9銀長、+4智帽及倉庫雜物等財產上利益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價值新臺幣壹萬伍仟元之遊戲幣壹仟零伍拾萬元財產上利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價值新臺幣陸仟元之虛擬寶物+5鋼鐵全套、+5Tshirt、+5抗魔斗篷等財產上利益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詐欺得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價值新臺幣參仟元之Gash點數參仟點財產上利益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丙OO均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接受法治教育壹場次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如附表二所示之財產上利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丁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遊戲點數新臺幣肆仟元之利益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遊戲點數新臺幣參仟伍佰元之利益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零陸拾元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遊戲點數新臺幣壹萬貳仟零玖拾元之利益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遊戲點數新臺幣壹萬零伍拾伍元之利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遊戲點數新臺幣肆仟貳佰肆拾元之利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遊戲點數新臺幣肆仟元之利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丁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遊戲點數新臺幣肆仟元之利益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遊戲點數新臺幣參仟伍佰元之利益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零陸拾元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遊戲點數新臺幣壹萬貳仟零玖拾元之利益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遊戲點數新臺幣壹萬零伍拾伍元之利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遊戲點數新臺幣肆仟貳佰肆拾元之利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遊戲點數新臺幣肆仟元之利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管轄錯誤,移送於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6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0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2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3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9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9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6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20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2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20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16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2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8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4
第302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8條前段 妨害自由罪 1
第304條第2項 妨害自由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5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8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09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前段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26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6
第355條 毀棄損壞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9
第276條 殺人罪 7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6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5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4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7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7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5
第140條 妨害公務罪 1
第138條 妨害公務罪 1
侵占罪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7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7
第337條 侵占罪 6
賭博罪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7
第268條 賭博罪 4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2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2
第268條後段 賭博罪 1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9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1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4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第346條第2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第348條第2項第1款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4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2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26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4
第234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1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9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2
第358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第362條前段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3條 妨害投票罪 2
第143條第2項 妨害投票罪 1
第143條第1項 妨害投票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3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脫逃罪
第161條第4項 脫逃罪 2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2
偽造貨幣罪
第196條第1項 偽造貨幣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第1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4條第2項 妨害秩序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2項前段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98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5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8
洗錢防制法18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9
藥事法8
商標法7
貪污治罪條例5
家庭暴力防治法5
水土保持法3
陸海空軍刑法3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3
性騷擾防治法2
著作權法2
人口販運防制法2
銀行法2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2
懲治走私條例2
區域計畫法2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 總則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