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2019080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988 | |
公共危險罪
竊盜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4
原判決關於吳宇霖,吳立全,陳景傑共同犯恐嚇取財罪部分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己○○犯私行拘禁罪暨不得易科罰金之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己○○犯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撤銷
改判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扣案之手銬貳副、機車大鎖壹個、腳踏車鎖壹條、鐵鍊壹條、鎖頭參個、鑰匙伍支,均沒收
己○○未經許可,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改造手槍壹枝(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含彈匣貳個)沒收
己○○故買森林主產物,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二,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二,三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0000犯如附表二編號一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二編號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5000共同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0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75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105000犯如附表三編號一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編號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俊傑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折疊刀壹支沒收
141000其餘被訴附表一編號四至七部分均無罪
156000其餘被訴附表二編號二至五部分均無罪
175000其餘被訴附表三編號二,三部分均無罪
190000,191000,192000,194000,O卓涵,196000均無罪
197000共同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1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5000共同犯強制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0000共同犯強制罪,處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9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成年人共同與少年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拘役伍拾捌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本票貳紙,現金借支單捌紙,沒收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殺人罪
妨害公務罪
賭博罪
妨害性自主罪
毀棄損壞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秘密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瀆職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偽造貨幣罪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投票罪
贓物罪
妨害農工商罪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83 | |
洗錢防制法 | 21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0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6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1 | |
商標法 | 9 | |
森林法 | 8 | |
藥事法 | 8 | |
水污染防治法 | 7 | |
陸海空軍刑法 | 6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5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4 | |
著作權法 | 3 | |
政府採購法 | 2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1 | |
營業秘密法 | 1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1 | |
電信法 | 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 | |
貪污治罪條例 | 1 | |
銀行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要塞堡壘地帶法 | 1 | |
漁業法 | 1 | |
護照條例 | 1 | |
建築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醫師法 | 1 |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