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 2019060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 刑法 | 1297 |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416 |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7 |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7 | |
| 藥事法 | 16 | |
| 洗錢防制法 | 14 | |
| 貪污治罪條例 | 12 | |
| 政府採購法 | 11 | |
| 商標法 | 10 |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9 | |
| 稅捐稽徵法 | 8 | |
| 廢棄物清理法 | 7 | |
| 商業會計法 | 6 | |
| 陸海空軍刑法 | 6 |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6 | |
| 森林法 | 5 | |
| 水土保持法 | 5 | |
| 銀行法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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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乙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陸佰肆拾陸萬貳仟肆佰捌拾參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肆拾玖萬肆仟玖佰伍拾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8000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捌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陸佰肆拾陸萬貳仟肆佰捌拾參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3000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參拾玖萬伍仟陸佰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3000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參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萬肆仟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
O建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萬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
140000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參拾萬元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
O世偉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參拾萬元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
O慧蓁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伍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萬元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柒萬捌仟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
242000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伍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萬元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伍萬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
270000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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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券交易法 | 4 | |
| 著作權法 | 4 | |
| 性騷擾防治法 | 4 |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3 | |
| 醫療法 | 3 | |
| 懲治走私條例 | 3 |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3 |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2 | |
| 區域計畫法 | 2 |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2 | |
| 電信法 | 1 | |
| 期貨交易法 | 1 | |
| 畜牧法 | 1 | |
| 漁業法 | 1 | |
| 公司法 | 1 | |
| 建築法 | 1 | |
|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