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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957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6
原判決關於乙OO行使偽造私文書而詐欺取財部分暨其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無罪
上訴駁回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於起訴書附表二所示日期偽造「謝文昇」之署名共參枚沒收之
乙OO犯竊盜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於緩刑期間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肆場次
如附表所示之偽造「許榮娟」署押(含簽名及指印)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所示偽造之署押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捌佰參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犯如附表各編號「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各編號「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得易科罰金之罪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大大室內裝修有限公司」印文共貳拾肆枚、「大炬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印文共陸枚、邑冠實業有限公司」印文壹枚及「大大室內裝修有限公司」、「大炬設計工程有限公司」、「邑冠實業有限公司」之印章各壹顆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捌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偽造之「大大室內裝修有限公司」印文共參拾壹枚、「大炬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印文共陸枚、邑冠實業有限公司」印文壹枚及「大大室內裝修有限公司」、「大炬設計工程有限公司」、「邑冠實業有限公司」之印章各壹顆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玖萬參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陸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之公印文貳枚,「檢察官黃敏昌」之印文貳枚及「書記官康敏郎」之印文壹枚均沒收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晶片卡壹枚)沒收
乙OO犯竊盜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白色三星手機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貳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竊盜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開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柒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文亭懿」印章壹顆及汽(機)車險理賠申請書偽造之「文亭懿」印文貳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伍年,並應依附件所示之調解筆錄履行給付義務
未扣案標單上偽造之「吳育奇」,「簡詠益」署名各壹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陸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免訴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如附表一「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偽造印文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深圳市興達貿易有限公司」印文壹枚沒收
乙OO共同犯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壹,罪刑部分:一,乙OO犯如附表編號4至7,9,10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4至7,9,10罪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二,28000犯如附表編號7,9,10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7,9,10罪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三,55000犯如附表編號4至6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4至6罪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四,82000犯參與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五,96000幫助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緩刑貳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陸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六,123000犯如附表編號1,5至7,9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5至7,9罪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七,150000犯如附表編號3至9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3至9罪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八,177000犯如附表編號1至3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3罪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九,O捷宇犯如附表編號10罪刑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10罪刑欄所示之刑
十,218000犯如附表編號4至6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4至6罪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十一,245000犯參與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陸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十二,272000犯如附表編號7罪刑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7罪刑欄所示之刑
十三,286000犯如附表編號9罪刑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9罪刑欄所示之刑
貳,一,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印文捌枚,「檢察官王正皓」印文參枚,「書記官李珮芳」印文參枚,「檢察官黃敏昌」印文伍枚,「書記官康敏郎」印文壹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印」印文壹枚,均沒收
二,扣案之312000所有之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壹支,中華郵政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存摺壹本,金融卡壹張,印章壹枚,扣案之311000所有HTC廠牌之行動電話壹支,中華郵政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存摺壹本,金融卡壹張,印章壹枚,扣案之309000所有IPHONE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合作金庫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0號存摺壹本,金融卡壹張,印章壹枚,扣案之310000所有HTC廠牌行動電話壹支,臺灣土地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存摺壹本,金融卡壹張,扣案之307000中華郵政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存摺壹本,提款卡壹張,扣案之306000所有小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黑色盒子壹個,均沒收
三,扣案之現金新臺幣參拾貳萬元,沒收
未扣案之333000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元,334000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332000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326000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330000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357000犯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37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8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39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4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3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6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7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8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9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3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6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7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9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60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6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6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57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67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68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69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70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7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捷宇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7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75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玻璃球壹個,吸管壹支,均沒收
乙OO犯附表各編號「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各編號「罪名及宣告刑欄」之刑及沒收與追徵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遠傳SMART601手機貳支,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己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參仟柒佰肆拾元、OPPO廠牌A39型手機壹支,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壬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參佰貳拾元、華碩廠牌ZENFONE3手機壹支,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11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附表編號1至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7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附表編號2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己OO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收受贓物,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參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論罪科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偽造公文書上偽造之「台灣台北板橋地檢署」、「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公證處印」印文各壹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之偽造公文書上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凍結管制命令執行官印」、「公證處主任林正文」印文各壹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偽造印文,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在貳零壹陸年拾壹月捌日在職證明上所偽造之「重慶市天俊飾品有限公司」印文壹枚沒收之
乙OO犯行使變造準特種文書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行使偽造私文書,足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於「臺中榮總嘉義暨灣橋分院手術同意書」,「臺中榮總嘉義暨灣橋分院麻醉同意書」偽造之「劉少騫」署名共肆枚沒收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偽造「劉○宏」之署名共柒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壬OO無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公務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殺人罪
賭博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性自主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秘密罪
偽造貨幣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農工商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贓物罪
脫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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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85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25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2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7 | |
洗錢防制法 | 15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7 | |
廢棄物清理法 | 6 | |
著作權法 | 5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5 | |
藥事法 | 4 | |
森林法 | 3 | |
水土保持法 | 3 | |
銀行法 | 3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3 | |
商業會計法 | 2 | |
證券交易法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2 | |
區域計畫法 | 2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1 | |
A | 1 | |
文化資產保存法 | 1 | |
公司法 | 1 | |
建築法 | 1 | |
醫師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
商標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