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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753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166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17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44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39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31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4
第287條 傷害罪 9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5
第277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2
第278條第1項 傷害罪 2
第284條 傷害罪 2
第277條 傷害罪 1
第278條第3項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1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沒收及定執行刑暨附表二無罪部分,均撤銷
甲○○犯附表四編號1,2所示之罪,各處附表四編號1,2所示之刑(詳附表四編號1,2「所犯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
其他上訴駁回(即附表三部分)
本判決第二項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即附表三編號2至4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甲○○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甲○○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甲○○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甲○○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甲○○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關於有罪部分,均撤銷
乙○○犯附表一編號1至3所示之罪,各處如各該編號「本院判決結果」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就所受宣告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庚○○犯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該編號「本院判決結果」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一)乙○○部分: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偽造之「臺北地檢署公證部收據」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壹枚、「檢察官吳文正」印文壹枚,均沒收
扣案之iphone6行動電話壹支(序號000000000000000號)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庚○○部分:庚○○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偽造之「臺北地檢署公證部收據」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壹枚、「檢察官吳文正」印文壹枚,均沒收
扣案之黑色背包壹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此部分撤銷
)(一)乙○○部分: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偽造之「臺北地檢署公證部收據」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壹枚、「檢察官吳文正」印文壹枚,均沒收;扣案黑色背包壹個、iphone6行動電話壹支(序號000000000000506號,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庚○○部分:庚○○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偽造之「臺北地檢署公證部收據」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壹枚、「檢察官吳文正」印文壹枚,均沒收;扣案黑色背包壹個、iphone6行動電話壹支(序號000000000000506號,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強制性資產凍結執行書」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各壹枚、「檢察官吳文正」印文各壹枚、「書記官康敏郎」印文各壹枚,均沒收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iphone6行動電話壹支(序號000000000000000號)均沒收
(原判決此部分撤銷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強制性資產凍結執行書」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各壹枚、「檢察官吳文正」印文各壹枚、「書記官康敏郎」印文各壹枚,均沒收;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iphone6行動電話壹支(序號000000000000000號,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均沒收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肆萬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此部分撤銷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十八「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共拾捌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十八「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丁OO被訴如附表四部分,均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肆佰玖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參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柒佰零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
緩刑參年,並應依判決書附表所示內容為給付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蘋果廠牌手機壹支及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3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扣案之「台北地檢署監管科收據」上之偽造公印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壹枚,偽造印文「檢察官黃立維」壹枚,均沒收之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3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之「台北地檢署監管科收據」上之偽造公印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壹枚,偽造印文「檢察官黃立維」壹枚,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伍萬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3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第1項前段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0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2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50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8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7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6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4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3
第320條 竊盜罪 2
第323條 竊盜罪 1
第324條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1項第6款 竊盜罪 1
第321條 竊盜罪 1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1
第324條第2項 竊盜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4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6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8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6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0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5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1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9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4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4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3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6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8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5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4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5
第357條前段 毀棄損壞罪 1
賭博罪
第268條 賭博罪 4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4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2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1
第266條 賭博罪 1
侵占罪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5
第337條 侵占罪 4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2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5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4
第171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2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5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2
第138條 妨害公務罪 2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1
第139條 妨害公務罪 1
殺人罪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4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3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1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1
第276條 殺人罪 1
第271條第3項 殺人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2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1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9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2
第158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第156條第2項 妨害秩序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2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3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2
第349條 贓物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2
第319條 妨害秘密罪 1
脫逃罪
第161條第2項 脫逃罪 1
第161條第4項 脫逃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3條第1項 妨害投票罪 1
第146條第2項 妨害投票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第247條第1項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4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50
洗錢防制法14
著作權法13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9
證券交易法8
森林法6
水土保持法6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6
商業會計法4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3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3
藥事法3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3
職業安全衛生法2
銀行法2
礦業法2
公司法2
家庭暴力防治法2
廢棄物清理法2
替代役實施條例1
第52條 罰則 1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1
第41條第1項 損失補償及罰則 1
陸海空軍刑法1
第34條第1項 分則 1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
第31條第1項 罰則 1
懲治走私條例1
第2條第1項 A 1
商標法1
第97條 罰則 1
就業服務法1
第63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 罰則 1
稅捐稽徵法1
第43條第1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