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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2751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2
原判決撤銷
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緩刑參年
原判決關於戊○○,丙○○部分均撤銷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佈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之物均沒收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佈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其餘上訴駁回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中得易服社會勞動部分(即附表一編號一,三,六至九)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其中不得易服社會勞動部分(即附表一編號二,四,五)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丁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戊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辛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12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13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1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緩刑貳年
庚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台灣大哥大用戶授權代辦委託書「立委託書人」欄上偽造之「許志豪」署押壹枚,沒收之
均緩刑參年,並應依如附表二所示之方式給付如附表二所示之金額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所處之刑,沒收之物各如附表一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利用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利用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利用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利用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5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利用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7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8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0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1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IPHONE6手機壹支(含門號○○○○○○○○○○號SIM卡),犯罪所得新台幣共捌仟陸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O人文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乙OO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合計新臺幣肆萬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零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犯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各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壹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貳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壹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6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8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0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2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4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6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0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2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4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6000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賭博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殺人罪
妨害性自主罪
侵占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風化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投票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秩序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贓物罪
瀆職罪
外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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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004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43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37 | |
洗錢防制法 | 33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29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27 | |
森林法 | 21 | |
藥事法 | 2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7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7 | |
貪污治罪條例 | 14 | |
商業會計法 | 12 | |
懲治走私條例 | 12 | |
稅捐稽徵法 | 12 | |
大眾捷運法 | 10 | |
證券交易法 | 10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0 | |
區域計畫法 | 10 | |
商標法 | 9 | |
性騷擾防治法 | 7 | |
著作權法 | 6 | |
政府採購法 | 6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4 | |
水土保持法 | 4 | |
公司法 | 4 | |
建築法 | 4 | |
醫師法 | 4 | |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 3 | |
醫療法 | 3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3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2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2 | |
就業服務法 | 2 | |
自來水法 | 1 | |
戶籍法 | 1 | |
動物保護法 | 1 | |
水污染防治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菸酒管理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
國家安全法 | 1 |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