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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2751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118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關於竊盜及定應執行刑部分撤銷
丙OO竊盜罪部分無罪
其他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丁OO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原判決關於乙○○部分撤銷
乙○○共同犯恐嚇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其他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己OO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20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車輛買賣合約書壹紙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壹,刑部分:乙OO犯竊盜罪,處罰金新臺幣壹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貳,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香菸壹包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均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扣案摺疊刀壹支沒收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捌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木棍壹支沒收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
乙OO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鏨頭拾伍支沒收之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被訴傷害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OO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壹,刑部分:乙OO犯竊盜罪,處罰金新臺幣壹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貳,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香菸壹包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對於醫事人員以強暴之方式,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傷害人之身體,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一日
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完成精神治療
扣案之鐵鎚壹支及石塊壹個均沒收
甲○○無罪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妨害名譽部分無罪
乙OO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犯傷害罪,處拘役柒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麻將壹副(壹佰肆拾肆顆),牌尺肆支,骰子參顆,搬風骰子壹顆,抽頭金新臺幣參佰元均沒收,未扣案甲○○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罰金新臺幣捌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玉嬋犯毀損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教唆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O,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教唆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O,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共同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O,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000共同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3000共同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O,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1000共同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O,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9000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O,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罰金新臺幣捌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傷害罪,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強制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共同犯強制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空氣槍參把均沒收
應執行拘役陸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共同犯強制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空氣槍參把均沒收
應執行拘役柒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1000被訴重利部分無罪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侵入住宅罪,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累犯,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志義傷害人之身體,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搶奪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犯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傷害人之身體,處有期徒刑捌月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丙OO共同犯傷害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傷害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雨傘壹支,沒收之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丙OO被訴傷害部分,均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扣案第三級毒品錠劑共參包(驗餘淨重各為160.5951公克,13.0137公克,0.5489公克),iPhone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只),電子磅秤壹台,分裝袋壹盒,均沒收
之,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均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臺幣貳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向郭秉睿支付新臺幣壹萬柒仟元之損害賠償(支付方式:於民國108年5月30日,同年6月30日,各支付新臺幣伍仟元,於108年7月30日,支付新臺幣柒仟元,如有壹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參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
乙OO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侵入住宅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陸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罰金新台幣貳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柒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賭博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殺人罪
妨害性自主罪
侵占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風化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投票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秩序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贓物罪
瀆職罪
外患罪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004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43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37 | |
洗錢防制法 | 33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29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27 | |
森林法 | 21 | |
藥事法 | 2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7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7 | |
貪污治罪條例 | 14 | |
商業會計法 | 12 | |
懲治走私條例 | 12 | |
稅捐稽徵法 | 12 | |
大眾捷運法 | 10 | |
證券交易法 | 10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0 | |
區域計畫法 | 10 | |
商標法 | 9 | |
性騷擾防治法 | 7 | |
著作權法 | 6 | |
政府採購法 | 6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4 | |
水土保持法 | 4 | |
公司法 | 4 | |
建築法 | 4 | |
醫師法 | 4 | |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 3 | |
醫療法 | 3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3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2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2 | |
就業服務法 | 2 | |
自來水法 | 1 | |
戶籍法 | 1 | |
動物保護法 | 1 | |
水污染防治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菸酒管理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
國家安全法 | 1 |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