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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2751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669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36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5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5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4
第175條第2項 公共危險罪 4
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 公共危險罪 3
第175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2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73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7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73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2項後段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 公共危險罪 1
第177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90條之1第4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6條之1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172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118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105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40
第287條 傷害罪 24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19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8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5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4
第277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3
第284條 傷害罪 3
第277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2
第278條第3項 傷害罪 1
第278條第1項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87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295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34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24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16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10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10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7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2
第323條 竊盜罪 1
第324條 竊盜罪 1
第321條 竊盜罪 1
第324條第2項 竊盜罪 1
第320條第1項前段 竊盜罪 1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69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8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8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3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2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2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1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44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42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3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3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5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1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0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2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2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61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關於乙OO有罪部分撤銷
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附表一編號(二)所示偽造「O俊諺」名義之委託書壹紙,附表一編號(一),(三)「偽造署押」欄上所載偽造之「O俊諺」署名共貳枚,指印參枚,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壹拾萬元,均沒收之,犯罪所得部分,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參年
己OO犯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緩刑參年
已繳回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元沒收
壬OO犯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緩刑參年
已繳回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元沒收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被訴違反洗錢防制法部分,無罪」,撤銷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一),原判決撤銷
(二),丙OO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7「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7「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二,三所示偽造之印文均沒收之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乙OO犯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陸拾萬陸仟肆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偽造之署押」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起訴書附表「偽造之署押」欄所示偽造之「柯冠宇」署名及指印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偽造之署押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之
壹,乙OO部分:一,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二,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物,及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二所示偽造公文書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壹枚,均沒收
貳,12000部分:一,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二,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一所示之物沒收
乙OO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台北地方法院地檢署監管科」原本壹紙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壹枚,沒收之
乙OO,丙OO均無罪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依檢察官指定之期間,接受捌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
偽造之「O寶藝」署名壹枚沒收
上訴駁回
乙OO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三項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之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三項之妨害投標罪,處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乙OO行使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緩刑貳年
庚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台灣大哥大用戶授權代辦委託書「立委託書人」欄上偽造之「許志豪」署押壹枚,沒收之
均緩刑參年,並應依如附表二所示之方式給付如附表二所示之金額
乙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庚OO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年
又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陸拾貳萬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所示偽造「O志信」之署押陸枚均沒收
乙OO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九條第一項之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OO共同犯運輸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至編號4,附表二編號1至編號4所示之物均沒收,偽造之「江國豪」簽名壹枚沒收,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5所示之物,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肆佰拾壹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搶奪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許弘賡」印章壹個,附表二編號1「偽蓋或盜蓋印文位置及數量」欄所示之偽造署押,均沒收,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所示偽造之「O鴻森」署押均沒收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在編號0000000000號入境登記表上偽造之「DINHTHIKIMYEN」署押壹枚沒收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在編號0000000000號出境登記表上偽造之「OINHTHIKIMYEN」署押壹枚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緩刑貳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緩刑貳年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公印文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合計新臺幣壹萬柒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得利罪,共貳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國泰世華銀行信用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號)106年10月23日晶湄KTV簽帳單上偽造之「呂安財」署押壹枚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運輸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1,2,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如附表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如附表編號5所示之偽造署押共肆枚均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O人文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乙OO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又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之「臺北士林檢察署」印文貳枚沒收
丁○○○,己○○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貳年
乙OO犯如附表所示「宣告刑及沒收」欄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丁OO犯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參仟元、美金貳元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偽造「陳勝彥」署名肆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參萬肆仟參佰參拾伍元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至三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三主文欄所示之刑
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
如附表二至三主文欄所示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非法以電腦製作不實財產權得喪紀錄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壬OO犯非法以電腦製作不實財產權得喪紀錄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貳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萬元,且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小時之義務勞務,及依檢察官指示接受法治教育貳場次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依檢察官指示接受法治教育壹場次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依檢察官指示接受法治教育壹場次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依檢察官指示接受法治教育壹場次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依檢察官指示接受法治教育壹場次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依檢察官指示接受法治教育壹場次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依檢察官指示接受法治教育壹場次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依檢察官指示接受法治教育壹場次
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81000共同犯盜用公印文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91000共同犯盜用公印文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7000共同犯偽造公印文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106000共同犯偽造公印文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6000共同犯偽造公印文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5000共同犯偽造公印文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4000共同犯偽造公印文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7000共同犯偽造公印文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O政鵬共同犯偽造公印文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0共同犯偽造公印文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宣告
乙OO共同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萬元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緩刑貳年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共肆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參年,並應向被害人丙○○給付損害賠償(執行內容,金額,方式,期限均如附表一所載方式執行),及接受法治教育貳場次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二所示偽造之「台灣台北板橋地檢署」之公印文壹枚,附表二編號三所示偽造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公證處印」之公印文壹枚及附表二編號四,五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無罪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所示之偽造署名均沒收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案信用卡背面之偽造「O正丰」簽名壹枚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柒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案信用卡背面之偽造「O正丰」簽名壹枚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陸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案信用卡背面之偽造「O正丰」簽名壹枚及左列編號十五所示之偽造「O正豐」簽名壹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柒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案信用卡背面及左列編號十八、十九、二十二至二十四、二十八所示之偽造「O正丰」簽名共柒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玖仟陸佰壹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案信用卡背面及左列編號三十三、三十五至三十七所示之偽造「O正丰」簽名共伍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零壹佰柒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案信用卡背面及左列編號三十九、四十所示之偽造「O正丰」簽名共參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肆仟貳佰貳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5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3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2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9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8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
第22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20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8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7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8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0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54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22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11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9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9
第304條第2項 妨害自由罪 3
第308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6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8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3條第2項 妨害自由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54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16
第356條 毀棄損壞罪 2
賭博罪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31
第268條 賭博罪 16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14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5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2
第268條第1項 賭博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22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9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6
第138條 妨害公務罪 4
第140條第2項 妨害公務罪 2
第140條第1項後段 妨害公務罪 2
第135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8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4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4
第309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14條前段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20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15
第276條 殺人罪 3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3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3
第273條 殺人罪 1
第273條第1項 殺人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4條之1 妨害性自主罪 7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6
第225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4
第222條第1項第2款 妨害性自主罪 4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1條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8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9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6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3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7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1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4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17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12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11
第第337條 侵占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4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3
第329條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3
第328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3
第330條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28條第4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4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25條第3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28條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2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0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5
第172條第2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第172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4
第239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3
第245條第1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2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2
第245條第2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7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2
第234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5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5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第346條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第348條第2項第1款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6
第315條之1 妨害秘密罪 1
第315條之3 妨害秘密罪 1
第319條 妨害秘密罪 1
第318條之1 妨害秘密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3條第1項 妨害投票罪 4
第146條第2項 妨害投票罪 1
第146條第3項 妨害投票罪 1
第143條第2項 妨害投票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4
第164條第1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2
妨害秩序罪
第158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3
第151條 妨害秩序罪 2
第156條第2項 妨害秩序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4
第201條之1第2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第201條第2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5
瀆職罪
第132條第1項 瀆職罪 1
外患罪
第108條 外患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004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43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37
洗錢防制法3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9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27
森林法21
藥事法21
廢棄物清理法17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7
貪污治罪條例14
商業會計法12
懲治走私條例12
稅捐稽徵法12
大眾捷運法10
證券交易法10
家庭暴力防治法10
區域計畫法10
商標法9
性騷擾防治法7
著作權法6
政府採購法6
職業安全衛生法4
水土保持法4
公司法4
建築法4
醫師法4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3
醫療法3
入出國及移民法3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2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2
就業服務法2
自來水法1
第98條第2項 罰則 1
戶籍法1
第75條第3項後段 罰則 1
動物保護法1
第25條第1項第1款 罰則 1
水污染防治法1
第34條第2項 罰則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
菸酒管理法1
第45條第2項 罰則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 罰則 1
國家安全法1
第6條 A 1
空氣污染防制法1
第49條第1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