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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555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8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甲○○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共二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丁OO部分,均撤銷
戊OO,己OO,庚OO共同犯行使變造公文書罪,戊OO,己OO各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均緩刑肆年,並應依附表三所示之方式,向該附表所示之人支付如該附表所示之金額
附表一編號4所示偽造之「魏美珍」印文伍枚及署押貳枚,附表一編號5所示偽造之「魏美珍」印文貳枚及署押貳枚,均沒收之
其他被訴部分無罪(指被訴剝奪他人行動自由部分)
乙OO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萬元,且應參加法治教育壹場次
偽造之方文郎印章壹顆及偽造之方文郎印文壹枚均沒收
乙OO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文書上偽造之「O鶴原」署押共拾捌枚均沒收
丁○○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如附表一「偽造署押及盜用印章後盜蓋之數量」欄所示之署押,印文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壹拾柒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肆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丁OO就前項罪刑之犯罪事實,扣案之供犯罪所用之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表所載之工具,因其犯罪所生之原車牌號碼000-0000號國瑞廠牌小客車車身內之偽造車身號碼「ACV00-0000000」及偽造引擎號碼「1AZE039983」,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件二所示本院一○八年度司附民移調字第七號調解筆錄所載之給付金額及給付方式,向劉棋華,王美蘇支付損害賠償
偽造之「陳慶龍」署押壹枚沒收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賭博罪
侵占罪
殺人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偽證及誣告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秩序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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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38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0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9 | |
著作權法 | 9 | |
藥事法 | 8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7 | |
洗錢防制法 | 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5 | |
醫師法 | 5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4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4 | |
森林法 | 3 | |
稅捐稽徵法 | 3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2 | |
商業會計法 | 2 | |
醫療法 | 2 | |
勞動檢查法 | 2 | |
建築法 | 2 | |
就業服務法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貪污治罪條例 | 1 | |
銀行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商標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