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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237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293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20
第175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3
第17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1
第184條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4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4條第5項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91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56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47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3
第287條 傷害罪 12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4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4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2
第277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1
第287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 傷害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113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31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19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12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9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1
第321條 竊盜罪 1
第320條 竊盜罪 1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6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5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0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0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3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第1項前段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0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2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銷燬,扣案如附表編號2至編號4所示之物,未扣案如附表編號6所示簽名,均沒收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四編號1所示之罪及附表四編號1,3,4,5部分之執行刑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四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四編號1所示之刑
其他上訴駁回
撤銷改判與上訴駁回之附表四編號3,4,5所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參年
己OO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玖年陸月
庚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至3所示文書、未扣案如附表五編號4至5所示偽造之印文、扣案之「慶霖營造有限公司」、「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侯玉女」及「林志聖」之印章各壹顆,均沒收
壬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六所示之偽造印文、扣案之「台灣糖業公司」、「陳昭義」之印章各壹顆,均沒收
一原判決撤銷
二丙OO犯電信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盜用電信設備通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如附表三所示犯罪所得利益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一條之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偽造「郭忠仁」署押壹枚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二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各編號之宣告刑,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罰金刑部分,應執行罰金新臺幣貳萬壹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如如附表三部分免訴
己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皮夾壹只、新臺幣柒仟元、國民身份證、健康保險卡各壹張、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iPhone7行動電話壹支、皮夾壹只、中國信託提款卡、中國信託信用卡、玉山銀行信用卡、駕照、健保卡、國民身分證、機車駕照各壹張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黑色側背包壹只、皮夾壹只、鑰匙貳串、新臺幣壹仟元、國民身份證、健保卡、國泰銀行信用卡、元大銀行信用卡、機車行車執照各壹張、載運危險物品訓練證書壹紙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OPPOA73行動電話壹支、皮夾壹只、國民身份證、汽、機車駕照、健保卡、玉山銀行金融卡、華南銀行金融卡各壹張、新臺幣壹仟元、鑰匙參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包包壹只、中國信託銀行信用卡、中國信託信銀行提款卡、永豐銀行提款卡、健保卡、國民身份證、汽、機車行車執照等各壹張、新臺幣貳仟陸佰元、鑰匙貳串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黑色素T、灰色棉短褲各壹件、HTCM10行動電話壹支、麗嬰坊後背包、何賢宗及其配偶翁婉情之國民身份證、健保卡各貳張、新臺幣參佰元、NIKE腰包壹只、印章壹枚、紅色havaianas拖鞋壹雙、鑰匙參串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PORTER包壹只、iPhone7行動電話壹支、車鑰匙肆串、新臺幣貳佰伍拾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包包壹只、帽子壹頂、國民身份證、健保卡、汽、機車駕照、郵局、渣打銀行、華南銀行、土地銀行、汐止農會、新光銀行、台新銀行等之提款卡各壹張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包包壹只、車鑰匙壹只、零錢包壹只、新臺幣壹仟貳佰元、富邦銀行信用卡壹張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HTCA9S白色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9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健保卡、玉山銀行信用卡、華南銀行提款卡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HTC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iPhone7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包包壹只、黑色粗框眼鏡壹只、ASUSX009DB行動電話壹支、鑰匙壹串、掌上型終端機備用電池壹只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ASUSA007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2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編號1-1、1-2之署押參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AppleiPhoneX64G行動電話壹支(IMEI:000000000000000)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時,追徵其價額
4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編號2之署押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AppleiPhoneX256G行動電話壹支(IMEI:000000000000000)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時,追徵其價額
4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編號3-1、3-2之署押參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AppleiPhoneX256G行動電話壹支(IMEI:000000000000000)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時,追徵其價額
46000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7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罰金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壹佰參拾伍元之商品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時,追徵其價額
48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罰金新台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參仟玖佰肆拾玖元之財物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時,追徵其價額
4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編號7之署押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捌仟參佰貳拾貳元之財物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時,追徵其價額
50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罰金新台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壹仟貳佰伍拾元之財物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時,追徵其價額
51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壹仟伍佰元,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壹佰陸拾伍元之財物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時,追徵其價額
52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壹仟貳佰伍拾元之財物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時,追徵其價額
5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編號11之署押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OPPOR15行動電話壹支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時,追徵其價額
5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編號12之署押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AppleiPhoneX行動電話壹支(無線耳機壹組未交貨)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時,追徵其價額
5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編號13之署押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AppleiPhoneX256G行動電話壹支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101年11月1日授權書上「授權人欄」偽造之「劉綺文」署押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免訴
乙OO犯違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共伍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肆拾陸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柒仟參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陸拾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捌佰貳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貳拾伍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陸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三編號五所示包裹編號黑貓宅急便配送聯上偽造之「O郁志」署押貳枚均沒收
55000被訴如附表二編號四至十,十二,三十四至六十所示部分,56000被訴如附表二編號二十七至三十三,三十八至四十四,五十一至六十所示部分,均無罪
57000被訴如附表二編號四十五至五十,五十三至六十所示部分,60000被訴如附表二編號三十四至三十七所示部分,均免訴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自訴不受理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肆仟柒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乙OO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所示之刑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開不得易科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壬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5,8至13,16,17,20至23,25至36,38至41,43,49至54所示之物均沒收
18000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21000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23000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25000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乙OO犯如附表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所示之刑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開不得易科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壬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5,8至13,16,17,20至23,25至36,38至41,43,49至54所示之物均沒收
18000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21000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23000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25000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緩刑參年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丙○○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
乙OO共同運輸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如附表編號1,3,5所示偽造托運單內偽造之「陳彥佐」署名貳枚,「鍾有德」署名壹枚及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5所示第三級毒品,紙箱,衣物暨扣案之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壹具,均沒收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7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0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1條第1項第1款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1條第1項第2款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8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20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6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5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5
第308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2
第302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296條之1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296條之1 妨害自由罪 1
第306條第2項後段 妨害自由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1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8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4
第309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但書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27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5
賭博罪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10
第268條 賭博罪 7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4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3
第266條 賭博罪 2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10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9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4
妨害公務罪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9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7
第140條第2項 妨害公務罪 1
第140條 妨害公務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4
第221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2條第1項第2款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2條第1項第1款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9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4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8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5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2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1
第276條 殺人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3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3
第171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第171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第169條第2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第172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4
第325條第3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2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4條第2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第348條第2項第1款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1
第231條第1項後段 妨害風化罪 1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5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1條之1 妨害風化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3條第1項 妨害投票罪 2
第143條 妨害投票罪 2
妨害秘密罪
第319條 妨害秘密罪 2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2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3
瀆職罪
第124條 瀆職罪 1
第125條第1項第3款 瀆職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8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第159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外患罪
第107條 外患罪 1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9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437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0
藥事法20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9
廢棄物清理法9
證券交易法8
水土保持法8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8
洗錢防制法6
家庭暴力防治法6
商業會計法5
銀行法5
公司法5
著作權法4
性騷擾防治法4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4
懲治走私條例4
個人資料保護法4
稅捐稽徵法4
商標法4
政府採購法4
人口販運防制法3
電信法3
貪污治罪條例3
職業安全衛生法2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1
第107條第1項 罰則 1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1
第41條第1項 損失補償及罰則 1
期貨交易法1
第112條第5項第5款 罰則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後段 罰則 1
A1
A 傷害罪 1
都市計畫法1
第80條 罰則 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
第80條第1項 罰則 1
就業服務法1
第64條第2項 罰則 1
勞動基準法1
第75條 罰則 1
區域計畫法1
第22條 罰則 1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3條第7項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