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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7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912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168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10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3
第174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4條第3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54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37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21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6
第287條 傷害罪 14
第277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3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3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3
第277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2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1
第284條 傷害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79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16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14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13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4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4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2
第324條第2項 竊盜罪 2
第321條第1項第6款 竊盜罪 1
第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1
第324條第1項 竊盜罪 1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6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一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及丙OO,丁OO有罪部分均撤銷
二戊OO犯如附表四編號1至10所示之罪,處如附表四編號1至10所示之刑(含有期徒刑及沒收),處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拾月
三O奕希犯如附表四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四編號1所示之刑(含有期徒刑及沒收)
四O裔潔犯如附表四編號1至9所示之罪,處如附表四編號1至9所示之刑(含有期徒刑及沒收),處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貳月
O裔潔共同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期貨經理、期貨顧問事業,處有期徒刑肆年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5至27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貳萬柒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奕希共同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期貨經理、期貨顧問事業,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共同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期貨經理、期貨顧問事業,處有期徒刑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美金玖仟伍佰玖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裔潔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5至27所示之物均沒收
40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O裔潔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5至27所示之物均沒收
4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O裔潔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5至27所示之物均沒收
58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O裔潔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5至27所示之物均沒收
67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O裔潔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5至27所示之物均沒收
76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O裔潔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5至27所示之物均沒收
8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O裔潔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5至27所示之物均沒收
94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O裔潔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5至27所示之物均沒收
10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106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甲○○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修正前之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按附表所示方法向蔣冠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蕭敬騰演唱會門票貳張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席琳狄翁演唱會門票貳張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GUCCI肩包壹個及新光三越百貨禮券參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參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二所示偽造之「陳皓偉」署押,印文及新光銀行開戶申請書(個人戶)上偽造「陳皓偉」之署押,印文各貳枚,偽造之「陳皓偉」印章壹顆及附表三所示之偽造本票貳紙,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參仟柒佰玖拾貳元,新光銀行宜蘭分行帳號0000000000000,戶名「陳皓偉」存摺壹本,金融卡壹張,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竊盜部分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乙OO共同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簽帳單上偽造之「CHANCHIENYU」署名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馬來西亞航空來回機票壹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至三所示犯罪所得,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四所示物品沒收
庚OO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9000犯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0000犯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1000犯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犯攜帶兇器毀壞安全設備竊盜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16000犯攜帶兇器毀越安全設備竊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各新臺幣壹拾萬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編號一至二所示之物及編號三至九所示偽造之署押,印文均沒收
又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編號1,2,4,5「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如附表所示支票背書欄上之偽造「陳東志」簽名壹枚,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貳場次
庚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肆年,並應依本院一○八年度中司調字第五三三號調解程序筆錄之調解內容(含金額,給付方式,詳如附表二所示)向曹嘉倩支付損害賠償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履行如附表所示之事項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履行如附表所示之事項
甲○○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二項,第一項之洗錢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乙○○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應按如附件所示之本院調解程序筆錄所載之金額及履行方式,支付所示之被害人,且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乙OO犯如附表一至附表五論罪科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附表五論罪科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表一,二,三,五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
附表四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如附表九編號1、2、9、10所示之物,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如附表九編號12所示之物,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如附表九編號18至20所示之物,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如附表九編號29、30所示之物,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如附表九編號31、32所示之物,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如附表九編號36至40、42所示之物,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如附表九編號43至47所示之物,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如附表九編號51、52、55所示之物,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犯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如附表九編號56、57、62至64所示之物,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如附表九編號65、68至72所示之物,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犯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如附表九編號73至75所示之物,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偽造「O俊旻」署名伍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偽造「何一成」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零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偽造「O俊旻」署名柒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零陸佰零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偽造「O俊旻」署名伍枚、「魏沛秝」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伍仟肆佰壹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論罪科刑及沒收
3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伍佰伍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陸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零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論罪科刑及沒收
48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0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2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論罪科刑及沒收
55000犯電信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盜用電信設備通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壹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7000犯電信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盜用電信設備通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9000犯電信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盜用電信設備通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零壹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000犯電信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盜用電信設備通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件二所示調解筆錄所載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藍星牌香菸貳包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表二所示之方式,分別向林○○,岳○○支付附表二所示之金額
本件免訴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緩刑伍年,並應履行如附表二所示之賠償義務
乙OO犯【附表】所示之罪,各處【附表】所載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丁OO共同犯收受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己OO共同犯收受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貳萬柒仟肆佰壹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2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0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0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42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4第2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第1項前段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2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1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5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9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0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6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6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20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13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8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6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4條第2項 妨害自由罪 2
第302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3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25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4
第354條第1項 毀棄損壞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7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5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4
第311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10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5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2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1
第276條第1項前段 殺人罪 1
賭博罪
第268條 賭博罪 7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6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2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2
侵占罪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7
第337條 侵占罪 5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2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9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1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2條第1項第4款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4條之1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7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6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4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25條第3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34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2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0條第2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遺棄罪
第293條第2項 遺棄罪 1
第294條第2項前段 遺棄罪 1
第293條 遺棄罪 1
第294條 遺棄罪 1
第293條第1項 遺棄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1條 妨害秩序罪 2
第158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第158條 妨害秩序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3條第1項 妨害投票罪 2
第144條 妨害投票罪 1
第143條第2項 妨害投票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2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4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4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3
第315條之1第1項 妨害秘密罪 1
瀆職罪
第132條第1項 瀆職罪 1
第134條 瀆職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71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2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45條第1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5條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8條第2項第1款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鴉片罪
第260條 鴉片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妨害農工商罪
第255條第1項 妨害農工商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361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39
洗錢防制法18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1
藥事法11
貪污治罪條例1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0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5
電信法4
懲治走私條例4
商標法4
商業會計法3
銀行法3
著作權法2
野生動物保育法2
資恐防制法2
性騷擾防治法2
家庭暴力防治法2
稅捐稽徵法2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1
第49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證券交易法1
第175條第1項 罰則 1
期貨交易法1
第112條第5項第5款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植物防疫檢疫法1
第22條第1項 罰則 1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
第36條第3項 罰則 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
第21條第2項 A 1
就業服務法1
第64條第2項 罰則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 罰則 1
政府採購法1
第87條第3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