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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7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912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13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逾越安全設備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如附表所示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之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踰越安全設備竊盜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鐵鎚及鑽子各壹支均沒收
庚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鐵鎚及鑽子各壹支均沒收
壬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鐵鎚及鑽子各壹支均沒收
10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鐵鎚及鑽子各壹支均沒收
12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鐵鎚及鑽子各壹支均沒收
14000犯毀壞門扇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毀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12「所犯罪名」欄所示之罪,處刑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12「宣告刑」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併執行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併執行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己OO竊盜,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陸仟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美金、韓幣及零錢共合新臺幣陸仟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踰越安全設備竊盜,未遂,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踰越安全設備竊盜,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及峰牌香菸壹條均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踰越安全設備竊盜,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竊盜,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零捌拾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攜帶兇器踰越安全設備竊盜,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攜帶兇器毀越門扇侵入住宅竊盜,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攜帶兇器毀越門扇侵入住宅竊盜,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及韓元、美金、日圓共合新臺幣壹萬元均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攜帶兇器踰越安全設備侵入有人居住之建築物竊盜,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攜帶兇器毀越門扇侵入住宅竊盜,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及人民幣、日圓共合新臺幣陸仟元均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毀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沒收,併執行之
丁OO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毀壞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龍柏製藝品伍件、高梁酒參瓶、鹿茸酒肆瓶、洋酒貳瓶、捲線器、捕魚網十八尺、花瓶、木製及銀製茶盤茶具各壹組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沒收,併執行之
丁OO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毀壞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龍柏製藝品伍件、高梁酒參瓶、鹿茸酒肆瓶、洋酒貳瓶、捲線器、捕魚網十八尺、花瓶、木製及銀製茶盤茶具各壹組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至三所示犯罪所得,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四所示物品沒收
庚OO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9000犯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0000犯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1000犯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犯攜帶兇器毀壞安全設備竊盜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16000犯攜帶兇器毀越安全設備竊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被訴對吳文華,林鈺書之竊盜犯行部分,均公訴不受理
乙OO共同犯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如附表所示犯罪所得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共同犯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犯攜帶兇器毀壞安全設備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陸萬肆仟伍佰貳拾捌元,128G記憶卡拾伍張,64G記憶卡拾張,三星ICON-X藍芽耳機伍個,三星GC100數位相機參台,儲值卡伍佰元伍拾張,儲值卡參佰元壹佰張,預付卡伍佰元貳拾張,預付卡參佰元參拾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二,三款之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柒萬元,筆記型電腦壹台,手機貳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殺人罪
賭博罪
侵占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公務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遺棄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風化罪
贓物罪
妨害秘密罪
瀆職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鴉片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農工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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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361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39 | |
洗錢防制法 | 18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1 | |
藥事法 | 11 | |
貪污治罪條例 | 10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0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5 | |
電信法 | 4 | |
懲治走私條例 | 4 | |
商標法 | 4 | |
商業會計法 | 3 | |
銀行法 | 3 | |
著作權法 | 2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2 | |
資恐防制法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1 | |
證券交易法 | 1 | |
期貨交易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植物防疫檢疫法 | 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
政府採購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