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2019022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225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4
原判決關於劉恩劭,黃月順,邱葦,盧莉芳,周代明,郭學廉部分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原判決撤銷
本件自訴(含追加自訴)不受理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部分撤銷
乙○○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伍萬玖仟壹佰伍拾捌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上訴駁回(即檢察官就甲○○原審判決附表二編號2上訴部分)
上訴駁回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丙OO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伍拾伍萬元應予追徵,附表所示偽造署名沒收
乙OO犯竊盜罪,共捌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帳單持卡人簽名欄上偽造之「莊貽婷」署名壹枚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貳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肆萬參仟參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漢城寵物用品公司商品合作委託同意書上偽造之周偉署押(即署名壹枚及指印伍枚)均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零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所示偽造之「陳靜雯」,「林琪偉」之署名及印文各貳枚,「劉奇」之署名及印文各壹枚,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免訴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三)中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共計壹萬肆仟貳佰零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罪事實(四)中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如附表三備註欄所示簽單上「周雅玲」之署押共計陸枚沒收
庚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以詐術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本件自訴不受理
乙OO犯如附表三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三主文欄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其中附表三編號1,2所宣告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如附表一所示本票上偽造之「王錦富」指印1枚、簽名1枚,均沒收
戊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如附表二所示本票上偽造以「王錦富」為共同發票人部分,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肆萬元
丁OO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文件上所偽造之「O凱丞」署押均沒收
丙○○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取財罪,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罰金部分應執行新臺幣貳萬壹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參仟元之遊戲點數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貳年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刑」欄所示之刑
其中附表一編號1-1,1-2,1-3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一編號2至4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均緩刑伍年,並應於緩刑期內依附表三所示之調解或和解內容(含金額,給付方式,詳如附表三所示)向陳羿宏,陳一帆,都偉鵬,鄭善梓支付損害賠償,且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貳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如附表二編號1,5,6,7所示之物或偽造之署押均沒收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壬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7月
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0月
1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8月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刑」欄所示之刑
其中附表一編號1-1,1-2,1-3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一編號2至4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均緩刑伍年,並應於緩刑期內依附表三所示之調解或和解內容(含金額,給付方式,詳如附表三所示)向陳羿宏,陳一帆,都偉鵬,鄭善梓支付損害賠償,且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貳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如附表二編號1,5,6,7所示之物或偽造之署押均沒收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壬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7月
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0月
1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8月
乙OO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電腦主機壹台,硬碟參個均沒收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電腦主機壹台,硬碟參個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冒用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只),國泰世華銀行存摺壹本及金融卡壹只,中華郵政存摺壹本及金融卡壹只,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陸萬參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偽造如附表二編號2至5所示之印文,均沒收之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參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謝彩梅」印章壹顆,「謝彩梅」印文參枚及「謝彩梅」署押貳枚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共同犯醫師法第二十八條前段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共同犯醫師法第二十八條前段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緩刑貳年
子○○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1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15「宣告罪名處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拾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子○○參與犯罪組織,處有期徒刑柒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處有期徒刑捌月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及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偽造公文書傳真本,均沒收之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附表六編號1所示之物,及附表三編號2、3所示之偽造公文書傳真本「其上之印文、公印文欄」所示之印文、公印文,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附表三編號2、3所示偽造公文書之原本共貳紙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沒收之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及附表三編號4所示之偽造公文書傳真本「其上之印文、公印文欄」所示之印文、公印文,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附表三編號4所示偽造公文書之原本壹紙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沒收之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及附表三編號6至9所示之偽造公文書傳真本「其上之印文、公印文欄」所示之印文、公印文,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附表三編號5至9所示偽造公文書或私文書之原本共伍紙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及附表三編號11至16所示之偽造公文書傳真本「其上之印文、公印文欄」所示之印文、公印文,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附表三編號10至16所示偽造公文書或私文書之原本共柒紙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柒仟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沒收之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沒收之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沒收之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沒收之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及附表三編號17至21所示之偽造公文書傳真本「其上之印文、公印文欄」所示之印文、公印文,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附表三編號17至21所示偽造公文書之原本共伍紙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賭博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性自主罪
殺人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風化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秩序罪
瀆職罪
遺棄罪
妨害投票罪
贓物罪
外患罪
妨害農工商罪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446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9 | |
著作權法 | 17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3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3 | |
藥事法 | 13 | |
區域計畫法 | 11 | |
森林法 | 10 | |
商標法 | 9 | |
洗錢防制法 | 7 | |
商業會計法 | 6 | |
懲治走私條例 | 5 | |
稅捐稽徵法 | 5 | |
政府採購法 | 5 | |
廢棄物清理法 | 4 | |
貪污治罪條例 | 4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4 | |
性騷擾防治法 | 3 | |
公司法 | 3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3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2 | |
護照條例 | 2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2 | |
證券交易法 | 1 | |
醫療法 | 1 | |
銀行法 | 1 | |
動物保護法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戶籍法 | 1 | |
漁業法 | 1 | |
建築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醫師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