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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225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277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19
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75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2項後段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71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52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45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4
第287條 傷害罪 9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7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2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2
第277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2
第278條第3項 傷害罪 1
第278條第1項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5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6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2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1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1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9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9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3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3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2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2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104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11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8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8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5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4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3
第320條 竊盜罪 3
第324條第2項 竊盜罪 2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2
第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4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2
原判決撤銷
本件自訴(含追加自訴)不受理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部分撤銷
乙○○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伍萬玖仟壹佰伍拾捌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上訴駁回(即檢察官就甲○○原審判決附表二編號2上訴部分)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丙OO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伍拾伍萬元應予追徵,附表所示偽造署名沒收
乙OO犯竊盜罪,共捌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帳單持卡人簽名欄上偽造之「莊貽婷」署名壹枚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貳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肆萬參仟參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漢城寵物用品公司商品合作委託同意書上偽造之周偉署押(即署名壹枚及指印伍枚)均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零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所示偽造之「陳靜雯」,「林琪偉」之署名及印文各貳枚,「劉奇」之署名及印文各壹枚,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免訴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三)中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共計壹萬肆仟貳佰零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罪事實(四)中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如附表三備註欄所示簽單上「周雅玲」之署押共計陸枚沒收
庚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以詐術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乙OO犯如附表三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三主文欄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其中附表三編號1,2所宣告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如附表一所示本票上偽造之「王錦富」指印1枚、簽名1枚,均沒收
戊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如附表二所示本票上偽造以「王錦富」為共同發票人部分,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文件上所偽造之「O凱丞」署押均沒收
丙○○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取財罪,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罰金部分應執行新臺幣貳萬壹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參仟元之遊戲點數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刑」欄所示之刑
其中附表一編號1-1,1-2,1-3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一編號2至4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均緩刑伍年,並應於緩刑期內依附表三所示之調解或和解內容(含金額,給付方式,詳如附表三所示)向陳羿宏,陳一帆,都偉鵬,鄭善梓支付損害賠償,且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貳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如附表二編號1,5,6,7所示之物或偽造之署押均沒收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壬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7月
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0月
1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8月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刑」欄所示之刑
其中附表一編號1-1,1-2,1-3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一編號2至4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均緩刑伍年,並應於緩刑期內依附表三所示之調解或和解內容(含金額,給付方式,詳如附表三所示)向陳羿宏,陳一帆,都偉鵬,鄭善梓支付損害賠償,且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貳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如附表二編號1,5,6,7所示之物或偽造之署押均沒收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壬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7月
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0月
1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8月
乙OO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電腦主機壹台,硬碟參個均沒收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電腦主機壹台,硬碟參個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謝彩梅」印章壹顆,「謝彩梅」印文參枚及「謝彩梅」署押貳枚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子○○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1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15「宣告罪名處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拾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子○○參與犯罪組織,處有期徒刑柒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處有期徒刑捌月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及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偽造公文書傳真本,均沒收之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附表六編號1所示之物,及附表三編號2、3所示之偽造公文書傳真本「其上之印文、公印文欄」所示之印文、公印文,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附表三編號2、3所示偽造公文書之原本共貳紙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沒收之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及附表三編號4所示之偽造公文書傳真本「其上之印文、公印文欄」所示之印文、公印文,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附表三編號4所示偽造公文書之原本壹紙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沒收之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及附表三編號6至9所示之偽造公文書傳真本「其上之印文、公印文欄」所示之印文、公印文,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附表三編號5至9所示偽造公文書或私文書之原本共伍紙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及附表三編號11至16所示之偽造公文書傳真本「其上之印文、公印文欄」所示之印文、公印文,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附表三編號10至16所示偽造公文書或私文書之原本共柒紙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柒仟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沒收之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沒收之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沒收之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沒收之
子○○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物,及附表三編號17至21所示之偽造公文書傳真本「其上之印文、公印文欄」所示之印文、公印文,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附表三編號17至21所示偽造公文書之原本共伍紙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4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2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20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20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0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7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3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3
第303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8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2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6條 妨害自由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4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6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6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24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7
第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
第352條 毀棄損壞罪 1
第354條第2項 毀棄損壞罪 1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10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9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6
第336條 侵占罪 1
第338條 侵占罪 1
第335條 侵占罪 1
賭博罪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14
第268條 賭博罪 9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3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1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9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6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6
第138條 妨害公務罪 2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4
第225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9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第1項第3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4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5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4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3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2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3
第330條第2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28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2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4條第2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5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4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5
第164條第1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3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5
第201條之1第2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第203條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第346條第2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第348條第2項第1款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2
第239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2
第245條第1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2
第315條之2第3項 妨害秘密罪 1
第315條之3 妨害秘密罪 1
第315條之2第1項 妨害秘密罪 1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9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2
第358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第363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2
第169條第1項前段 偽證及誣告罪 1
第171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9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第158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第151條 妨害秩序罪 1
瀆職罪
第124條 瀆職罪 1
第125條第1項第3款 瀆職罪 1
遺棄罪
第294條第1項後段 遺棄罪 1
第294條第1項 遺棄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6條第2項 妨害投票罪 1
第143條 妨害投票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2
外患罪
第104條 外患罪 1
妨害農工商罪
第255條第2項 妨害農工商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446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9
著作權法17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3
藥事法13
區域計畫法11
森林法10
商標法9
洗錢防制法7
商業會計法6
懲治走私條例5
稅捐稽徵法5
政府採購法5
廢棄物清理法4
貪污治罪條例4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4
性騷擾防治法3
公司法3
個人資料保護法3
職業安全衛生法2
護照條例2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2
證券交易法1
第171條 罰則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銀行法1
第125條第1項前段 罰則 1
動物保護法1
第25條第1項 罰則 1
陸海空軍刑法1
第54條第1項第1款 分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戶籍法1
第75條第3項 罰則 1
漁業法1
第60條第1項 罰則 1
建築法1
第95條 罰則 1
就業服務法1
第63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1項 罰則 1
醫師法1
第28條前段 懲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