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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258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6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並應給付被害人黃靖茹新臺幣玖萬伍仟元,給付方法:自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起,於每月十五日前,按月給付新臺幣伍仟元,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附表三編號3,19,39,41,43,45,47,50,72,85部分,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三編號3,19,39,41,43,45,47,50,72,85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編號3,19,39,41,43,45,47,50,72,85所示罪名,宣告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上開撤銷改判部分及上訴駁回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己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如附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辛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如附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2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2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2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2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2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3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3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3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3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3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4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4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4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4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沒收
4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5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5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5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5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5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6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6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6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6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6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7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7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7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7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7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8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8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8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8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8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9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9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9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9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9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示物均沒收
10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0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0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0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0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1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1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2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2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如附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2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2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2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沒收
13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3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3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3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3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4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4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4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4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4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5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5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5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5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5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6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6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6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6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6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7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17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原判決關於「丙OO,O秉棋,丁OO,乙OO虛偽記載民國103年8月19日估驗會勘紀錄」(即檢察官論告時經擴張後之犯罪事實)無罪部分撤銷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切結書上偽造「士林地方法院院長林俊益」印文貳枚,「士林地方法院檢察長林朝松」印文壹枚及未扣案偽造「士林地方法院院長林俊益」,「士林地方法院檢察長林朝松」之印章各壹枚均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無罪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27「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27「主文欄」所示之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如附表編號1至27「主文欄」所示之署押,印文及未扣案之「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國泰醫師何志明」,「國泰醫師吳錦榕」,「王寶銀」等印章各壹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柒佰零參萬元均共同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共同追徵其價額
己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國泰醫院第0000、00000號診證明書上「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之印文貳枚及「國泰醫師/7874/何志明/M014097」之印文貳枚及均沒收,另97年3月30日理賠申請書上「王寶銀」之署押及印文各壹枚均沒收
壬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國泰醫院第0000號診證明書上「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之印文貳枚、「國泰醫師/1222/吳錦榕/M0000000」之印文壹枚、吳錦榕之署押壹枚均沒收,另97年7月4日理賠申請書「王寶銀」之署押壹枚及印文肆枚均沒收
10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偽造之國泰醫院第0000號、第000號(2份)、第0000號(2份)診證明書上「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之印文伍枚、「國泰醫師/7874/何志明/M014097」之印文伍枚均沒收,另97年10月5日理賠申請書上「王寶銀」之署押及印文各壹枚均沒收
12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國泰醫院第0000號診證明書上「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之印文壹枚、「國泰醫師/7874/何志明/M014097」之印文壹枚均沒收,另97年12月17日理賠申請書上「王寶銀」之署押壹枚及印文貳枚均沒收
14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國泰醫院第000號診證明書上「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之印文壹枚、「國泰醫師/1222/吳錦榕/M0000000」之印文壹枚、吳錦榕之署押壹枚均沒收,另98年2月17日理賠申請書上「王寶銀」之署押壹枚沒收
16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國泰醫院第000號診證明書上「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之印文壹枚、「國泰醫師/7874/何志明/M014097」之印文壹枚均沒收,另98年3月6日理賠申請書上「王寶銀」之署押壹枚沒收
18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國泰醫院第000號診證明書上「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之印文壹枚、「國泰醫師/1222/吳錦榕/M0000000」之印文壹枚、吳錦榕之署押壹枚均沒收,另98年3月17日理賠申請書上「王寶銀」之署押及印文各壹枚均沒收
20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國泰醫院第0000號診證明書上「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之印文壹枚、「國泰醫師/7874/何志明/M014097」之印文壹枚均沒收,另98年6月2日理賠申請書上「王寶銀」之署押壹枚沒收
22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國泰醫院第0000號診證明書上「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之印文壹枚、「國泰醫師/7874/何志明/M014097」之印文壹枚均沒收,另98年9月16日賠申請書上「王寶銀」之署押壹枚沒收
24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偽造之國泰醫院第0000號診證明書上「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之印文貳枚、「國泰醫師/7874/何志明/M014097」印文壹枚、「國泰醫師/1222/吳錦榕/M0089594」之印文1枚、「吳錦榕」之署押壹枚、吳錦榕之印文壹枚均沒收,另98年11月19日理賠申請書上「王寶銀」之署押及印文各壹枚均沒收
26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偽造之國泰醫院第000號、第000號診證明書上「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之印文貳枚、「國泰醫師/7874/何志明/M014097」印文壹枚、「國泰醫師/1222/吳錦榕/M0000000」之印文1枚、「吳錦榕」之印文壹枚、「吳錦榕」之署押壹枚均沒收,另99年2月9日理賠申請書上「王寶銀」之署押壹枚沒收
28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偽造之國泰醫院第0000號、第000號診證明書上「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之印文貳枚、「國泰醫師/7874/何志明/M014097」印文壹枚、「國泰醫師/1222/吳錦榕/M0000000」之印文1枚、「吳錦榕」之署押壹枚、吳錦榕之印文壹枚均沒收,另99年4月30日理賠申請書「王寶銀」之署押及印文各壹枚均沒收
30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偽造之國泰醫院第000號、第0000號診證明書上「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之印文貳枚、「國泰醫師/7874/何志明/M014097」印文壹枚、「國泰醫師/1222/吳錦榕/M0000000」之印文1枚、「吳錦榕」之署押壹枚、吳錦榕之印文壹枚均沒收,另99年10月14日理賠申請書「王寶銀」之署押壹枚均沒收
32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偽造之國泰醫院第000號、第000號診證明書上「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之印文貳枚、「國泰醫師/7874/何志明/M014097」印文壹枚、「國泰醫師/1222/吳錦榕/M0000000」之印文1枚、「吳錦榕」之署押壹枚均沒收,另99年12月12日賠申請書上「王寶銀」之署押壹枚,沒收
34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偽造之國泰醫院第0000號診證明書上「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之印文貳枚、「國泰醫師/7874/何志明/M014097」印文壹枚、「國泰醫師/1222/吳錦榕/M0089594」之印文壹枚、「吳錦榕」之署押壹枚、吳錦榕之印文壹枚均沒收,另100年4月18日理賠申請書「王寶銀」之署押及印文各壹枚均沒收
36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偽造之國泰醫院第0000號診證明書上「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之印文貳枚、「國泰醫師/7874/何志明/M014097」印文壹枚、「國泰醫師/1222/吳錦榕/M0089594」之印文壹枚、「吳錦榕」之署押壹枚、吳錦榕之印文壹枚均沒收,另98年11月19日賠申請書「王寶銀」之署押及印文各壹枚均沒收
38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偽造之國泰醫院第號診證明書上「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之印文貳枚、「國泰醫師/7874/何志明/M014097」印文貳枚均沒收,另98年11月19日賠申請書「王寶銀」之署押及印文各壹枚均沒收
40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國泰醫院第0000號、第000號診證明書「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之印文貳枚、「國泰醫師/7874/何志明/M014097」印文貳枚均沒收,另98年11月19日賠申請書「王寶銀」之署押壹枚均沒收
42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偽造之國泰醫院第0000號、第0000號、第0000號診證明書上「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之印文參枚、「國泰醫師/7874/何志明/M014097」印文參枚均沒收,另101年8月31日賠申請書「王寶銀」之署押壹枚沒收
44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國泰醫院第00000號診證明書上「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之印文壹枚、「國泰醫師/7874/何志明/M014097」印文壹枚均沒收,另101年11月15日賠申請書「王寶銀」之署押壹枚沒收
46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偽造之國泰醫院第000號、第000號診證明書上「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之印文貳枚、「國泰醫師/7874/何志明/M014097」印文貳枚均沒收,另102年2月4日賠申請書「王寶銀」之署押壹枚沒收
48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偽造之國泰醫院第0000號、第0000號診證明書上「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之印文貳枚、「國泰醫師/7874/何志明/M014097」印文貳枚均沒收,另102年5月31日理賠申請書「王寶銀」之署押壹枚沒收
50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偽造之國泰醫院第000號、第000號診證明書上「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之印文貳枚均沒收,另102年9月16日理賠申請書「王寶銀」之署押壹枚沒收
52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偽造之國泰醫院第0000號、第000號診證明書上「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之印文貳枚、「國泰醫師/7874/何志明/M014097」印文貳枚均沒收,另103年1月24日理賠申請書上「王寶銀」之署押壹枚沒收
54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國泰醫院第0000號診證明書上「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證明書專用章」之印文壹枚、「國泰醫師/7874/何志明/M014097」印文壹枚均沒收,另103年5月30日理賠申請書上「王寶銀」之署押壹枚沒收
5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中國信託銀行票號000000000號之支票背面偽造之「王寶銀」署押壹枚沒收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表所示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香菸壹包,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犯罪所得於價值新臺幣壹萬壹佰柒拾柒元之範圍內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3,4所示之犯罪所得於價值新臺幣貳仟參佰貳拾貳元之範圍內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被害人邱郁鋐給付新臺幣貳萬伍仟壹佰貳拾參元之損害賠償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表所示內容履行賠償義務
乙OO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向李冠緯,林建宏各以如附表二,三所示方式分別支付如附表二,三所示金額之損害賠償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零捌拾伍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零捌拾伍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竊盜罪,共參罪,各處罰金新臺幣貳仟元,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罰金部分應執行罰金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參仟肆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乙OO共同犯如附表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所示之主刑
上開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二,O淑如共同犯如附表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所示之主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伍月
三,如附表一編號1至4,附表二編號9,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偽造私文書上之偽造「鄭敏楨」簽名均沒收,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之偽造本票沒收
四,11000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肆拾參萬柒仟陸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12000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伍拾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肆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淑如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肆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伍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淑如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伍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000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參年
O淑如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參年
2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淑如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取財罪,共參罪,各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共參罪,各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玖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零貳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伍萬伍仟肆佰伍拾元及IPHONE6PLUS行動電話壹具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免訴
乙OO犯附表一編號1至11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附表一編號1至11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所宣告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戊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SAMSUNG廠牌手機壹具(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沒收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之ASUS廠牌手機壹具(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捌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之ASUS廠牌手機壹具(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參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之ASUS廠牌手機壹具(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參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之ASUS廠牌手機壹具(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肆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之ASUS廠牌手機壹具(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參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之ASUS廠牌手機壹具(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貳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之ASUS廠牌手機壹具(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貳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扣案之ASUS廠牌手機壹具(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之ASUS廠牌手機壹具(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參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之ASUS廠牌手機壹具(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之ASUS廠牌手機壹具(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表所示之方法向游甯巖支付損害賠償新臺幣參萬元
乙OO無罪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件即「本院107年度員司調字第187號調解程序筆錄」所載之調解內容履行賠償義務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表二所示方法支付附表二所示之人附表二所示之賠償金,如有壹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支付O淑真如附表所載之金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庚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合計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所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如附表一至三各編號「沒收範圍」欄所載之署押,有價證券(「O春杰」為共同發票人部分),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伍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追徵)
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貳萬伍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接受法治教育參場次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命向被害人給付損害賠償(執行內容,給付金額,對象,期限,條件均如附表二所載方式執行)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幫助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賭博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公務罪
毀棄損壞罪
殺人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秘密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瀆職罪
妨害投票罪
贓物罪
妨害秩序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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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396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35 | |
貪污治罪條例 | 15 | |
藥事法 | 12 | |
懲治走私條例 | 10 | |
水污染防治法 | 8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7 | |
洗錢防制法 | 7 | |
政府採購法 | 7 | |
戶籍法 | 6 | |
區域計畫法 | 5 | |
稅捐稽徵法 | 5 | |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 | 5 | |
商標法 | 5 | |
性騷擾防治法 | 4 | |
農會法 | 4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4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4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4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3 | |
著作權法 | 3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3 | |
銀行法 | 3 | |
廢棄物清理法 | 3 | |
醫療法 | 2 | |
畜牧法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商業會計法 | 1 | |
律師法 | 1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植物防疫檢疫法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建築法 | 1 | |
國家安全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