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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763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141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10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2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4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67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15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13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9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4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2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2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1
第324條 竊盜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4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3
壹,原判決關於乙○○,丑○○,午○○,申○,寅○○,未○○部分,及癸○○關於附表四編號8暨所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貳,各被告宣告之徒刑(及強制工作)部分一,乙○○犯如附表四編號2至13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2至13「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貳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二,丑○○犯如附表四編號2至13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2至13「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三,午○○犯如附表四編號2至13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2至13「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貳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四,申○犯如附表四編號2至13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2至13「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拾月
五,寅○○犯如附表四各編號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四各編號「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
六,未○○犯如附表四編號4,8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4,8「主文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七,癸○○犯如附表四編號8所示之各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參,沒收部分一,扣案之附表三編號1至7,10至13,20,30至33,35所示之物及附表六各編號所示之偽造印文,均沒收
二,未扣案乙○○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陸萬肆仟壹佰零伍元,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陸萬貳仟壹佰參拾柒元,未○○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伍仟柒佰柒拾元,癸○○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柒仟壹佰捌拾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寅○○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共同犯發起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丑○○共同犯發起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參年伍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午○○共同犯發起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申○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寅○○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丑○○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壹月
申○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寅○○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丑○○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壹月
申○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寅○○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丑○○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壹月
申○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寅○○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丑○○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申○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寅○○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壹月
丑○○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壹月
申○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寅○○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丑○○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參月
申○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寅○○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癸○○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丑○○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申○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寅○○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壹月
丑○○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申○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寅○○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丑○○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申○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寅○○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丑○○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申○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寅○○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丑○○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申○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寅○○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原判決關於定應執行刑部分撤銷
其他上訴(即本案及沒收部分)駁回
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一原判決關於:(一)乙OO之主持犯罪組織罪(含罪刑及強制工作之保安處分),民國106年8月23日所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及其定應執行刑(含刑期及強制工作之保安處分),沒收部分,(二)丙OO,丁OO,己OO,溫文豪,9000,10000之共同參與犯罪組織(含罪刑及強制工作之保安處分),106年8月23日所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及其等之定應執行刑(含刑期及強制工作之保安處分),沒收部分,(三)戊OO,O燦豐之共同參與犯罪組織罪(含罪刑及強制工作之保安處分),106年8月24日所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及其等之定應執行刑(含刑期及強制工作之保安處分),沒收部分,(四)壬OO部分,均撤銷
二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三22000,23000,25000,溫文豪,29000各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四O介瑋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五44000,O燦豐各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六5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共捌罪,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七其餘上訴駁回
八91000第二項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九112000,113000,115000,溫文豪,119000第三項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各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十O介瑋第四項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十一134000,O燦豐第五項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各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原判決關於乙OO有罪部分,撤銷
丙OO犯附表二編號1至5所示之罪,各處附表二編號1至5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月
戊OO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至67、69至73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至67、69至73、78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至67、69至73所示之物,沒收
12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至67、69至73所示之物,沒收
14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至67、69至73所示之物,沒收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部分,均撤銷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緩刑肆年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原判決關於乙OO所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第壹罪暨相關沒收及所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之SONY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枚),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枚)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玖佰元,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均駁回
己OO緩刑伍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壹拾萬元
壹,刑部分乙OO犯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含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玖月
庚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14「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14「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含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9000被訴偽證部分無罪
貳,沒收部分扣案如附表二編號5所示之12000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柒仟伍佰捌拾元沒收
未扣案之13000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零仟參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至4所示之物均沒收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3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4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陸拾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6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6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7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7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8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8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9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10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10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1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1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1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13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1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14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1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15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貳拾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1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16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捌萬貳仟肆佰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1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18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18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壹,刑部分乙OO犯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含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玖月
庚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14「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14「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含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9000被訴偽證部分無罪
貳,沒收部分扣案如附表二編號5所示之12000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柒仟伍佰捌拾元沒收
未扣案之13000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零仟參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至4所示之物均沒收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3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4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陸拾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6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6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7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7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8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8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9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10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10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1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1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1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13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1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14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1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15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貳拾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1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16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捌萬貳仟肆佰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1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18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18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壹,刑部分乙OO犯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含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玖月
庚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14「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14「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含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9000被訴偽證部分無罪
貳,沒收部分扣案如附表二編號5所示之12000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柒仟伍佰捌拾元沒收
未扣案之13000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零仟參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至4所示之物均沒收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3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4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陸拾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6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6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7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7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8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8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9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10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10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1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1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1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13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1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14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1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15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貳拾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1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16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捌萬貳仟肆佰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1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18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4所示之物,均沒收
18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徵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手機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之諭知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及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其餘如附表編號1,2,4所示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附表編號3所示部分,均公訴不受理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蘋果及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各一支(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公訴不受理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凍結管制命令執行官員」印文壹枚沒收;扣案之蘋果及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各一支(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均沒收額
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公訴不受理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蘋果及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各一支(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參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公訴不受理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凍結管制命令執行官員」印文壹枚沒收;扣案之蘋果及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各一支(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罪及刑之宣告」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罪及刑之宣告」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其餘如附表編號1,2,4所示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附表編號3所示部分,均公訴不受理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蘋果及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各一支(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公訴不受理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凍結管制命令執行官員」印文壹枚沒收;扣案之蘋果及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各一支(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均沒收額
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公訴不受理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蘋果及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各一支(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參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公訴不受理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凍結管制命令執行官員」印文壹枚沒收;扣案之蘋果及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各一支(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戊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犯如附表三編號一及二「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均如附表三編號一及二「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一及二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一至六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其餘如附表編號1,2,4所示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附表編號3所示部分,均公訴不受理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蘋果及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各一支(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公訴不受理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凍結管制命令執行官員」印文壹枚沒收;扣案之蘋果及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各一支(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均沒收額
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公訴不受理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蘋果及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各一支(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參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公訴不受理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凍結管制命令執行官員」印文壹枚沒收;扣案之蘋果及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各一支(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丙OO,丁OO分別犯如附表二編號一,二,三「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一,二,三「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刑
各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未扣案之壬OO犯罪所得共新臺幣捌仟柒佰伍拾壹元,辛OO犯罪所得共新臺幣壹萬參仟壹佰貳拾陸元,9000犯罪所得共新臺幣壹萬參仟壹佰貳拾陸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俱追徵其價額
10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
13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
16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
19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
22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
25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
28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
31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
34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
37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
40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
43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
47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
50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
53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
56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
59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
62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
65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
68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
71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
74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
77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
81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
84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
廖柏豪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
廖柏豪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
93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
96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
99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
102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
105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
108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
111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
114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
乙OO無罪
乙OO無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第1項前段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43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1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3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33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29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28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8
第287條 傷害罪 5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4
第278條第3項 傷害罪 1
第278條第1項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6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8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7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7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20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8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20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1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0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5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4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1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0條第3項後段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前段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15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3
第302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2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2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8條前段 妨害自由罪 1
賭博罪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11
第268條 賭博罪 5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3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1
第268條後段 賭博罪 1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9
第138條 妨害公務罪 6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3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2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8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3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2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7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3
第353條第1項 毀棄損壞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8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4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3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3
第172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3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2
第234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4條 妨害風化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4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28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2
第245條第1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45條第2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3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1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1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3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8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第363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第359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7條 妨害秩序罪 1
第154條第2項 妨害秩序罪 1
第158條 妨害秩序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3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2
妨害秘密罪
第316條 妨害秘密罪 2
偽造貨幣罪
第196條第1項 偽造貨幣罪 1
遺棄罪
第294條第1項 遺棄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妨害農工商罪
第255條第2項 妨害農工商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82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8
商業會計法7
藥事法5
森林法4
銀行法4
洗錢防制法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
政府採購法4
性騷擾防治法3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3
稅捐稽徵法3
證券交易法2
著作權法2
水土保持法2
廢棄物清理法2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2
入出國及移民法2
懲治走私條例2
公司法2
商標法2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1
第51條第1項第5款 罰則 1
貪污治罪條例1
第5條第1項第2款 A 1
公平交易法1
第35條第2項 罰則 1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1
第34條第1項 獎懲 1
區域計畫法1
第22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