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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63 | |
公共危險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原判決關於定應執行刑部分撤銷
其他上訴(即本案及沒收部分)駁回
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其餘如附表編號1,2,4所示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附表編號3所示部分,均公訴不受理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蘋果及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各一支(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公訴不受理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凍結管制命令執行官員」印文壹枚沒收;扣案之蘋果及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各一支(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均沒收額
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公訴不受理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蘋果及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各一支(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參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公訴不受理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凍結管制命令執行官員」印文壹枚沒收;扣案之蘋果及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各一支(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法院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貳場次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其餘如附表編號1,2,4所示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附表編號3所示部分,均公訴不受理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蘋果及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各一支(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公訴不受理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凍結管制命令執行官員」印文壹枚沒收;扣案之蘋果及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各一支(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均沒收額
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公訴不受理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蘋果及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各一支(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參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公訴不受理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凍結管制命令執行官員」印文壹枚沒收;扣案之蘋果及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各一支(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三編號一及二「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均如附表三編號一及二「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一及二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一至六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其餘如附表編號1,2,4所示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附表編號3所示部分,均公訴不受理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蘋果及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各一支(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公訴不受理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凍結管制命令執行官員」印文壹枚沒收;扣案之蘋果及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各一支(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均沒收額
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公訴不受理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蘋果及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各一支(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參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公訴不受理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凍結管制命令執行官員」印文壹枚沒收;扣案之蘋果及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各一支(各含SIM卡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傷害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妨害公務罪
侵占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性自主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殺人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秩序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贓物罪
妨害秘密罪
偽造貨幣罪
遺棄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農工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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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82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8 | |
商業會計法 | 7 | |
藥事法 | 5 | |
森林法 | 4 | |
銀行法 | 4 | |
洗錢防制法 | 4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4 | |
政府採購法 | 4 | |
性騷擾防治法 | 3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3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3 | |
稅捐稽徵法 | 3 | |
證券交易法 | 2 | |
著作權法 | 2 | |
水土保持法 | 2 | |
廢棄物清理法 | 2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懲治走私條例 | 2 | |
公司法 | 2 | |
商標法 | 2 |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 1 | |
貪污治罪條例 | 1 | |
公平交易法 | 1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1 | |
區域計畫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