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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63 | |
公共危險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傷害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妨害公務罪
侵占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性自主罪
偽證及誣告罪
第172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刑欄」所示之刑
其中附表一編號1,4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一編號2,3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均緩刑伍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捌萬元,並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貳場次,及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貳佰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如附表三,,,至所示之物或偽造署押均沒收
己OO犯重利罪,共5罪,各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一)起訴書附表二編號5、16、17、40、49所示被害人楊志凱等4人部分:庚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罪,共4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1月
(二)其餘起訴書附表二所示被害人共64人部分:辛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罪,共64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
(一)起訴書附表三編號11、12、22、24、28、30所示被害人簡俊毅等6人部分:壬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罪,共6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1月
(二)其餘起訴書附表三所示被害人共27人部分:9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罪,共27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
1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11000犯偽證罪,處有期徒刑3月
妨害風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殺人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秩序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贓物罪
妨害秘密罪
偽造貨幣罪
遺棄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農工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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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82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8 | |
商業會計法 | 7 | |
藥事法 | 5 | |
森林法 | 4 | |
銀行法 | 4 | |
洗錢防制法 | 4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4 | |
政府採購法 | 4 | |
性騷擾防治法 | 3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3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3 | |
稅捐稽徵法 | 3 | |
證券交易法 | 2 | |
著作權法 | 2 | |
水土保持法 | 2 | |
廢棄物清理法 | 2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懲治走私條例 | 2 | |
公司法 | 2 | |
商標法 | 2 |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 1 | |
貪污治罪條例 | 1 | |
公平交易法 | 1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1 | |
區域計畫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