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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386 | |
公共危險罪
竊盜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性自主罪
侵占罪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10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所示業務侵占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又犯如附表二所示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各處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上開如附表一,附表三所示之罪所處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開如附表二所示之罪所處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庚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零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貳佰參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零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零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捌仟陸佰捌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6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柒佰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8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柒佰捌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0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2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4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6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0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2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4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6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8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伍仟壹佰柒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0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2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4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6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8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牛秀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1、2「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柒仟肆佰捌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牛秀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4「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壹仟玖佰陸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牛秀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5「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參仟柒佰陸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牛秀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6「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肆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牛秀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7「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牛秀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8「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牛秀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9「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柒仟伍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牛秀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10「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柒仟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牛秀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11「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捌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牛秀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12「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13「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肆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14「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捌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15、16「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參萬捌仟貳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17「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18「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肆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19、20「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參萬零玖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21、22、23「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24、25「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26、27「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陸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28、29「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30、31「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32「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33、34「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35「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36、37「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38「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39「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伍仟柒佰伍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40、41「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42「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43「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44「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45「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46「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47、48「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49、50「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51「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52「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53「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54、55「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56「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57「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58「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59、60「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61「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62「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肆仟玖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陳啟峰」、「簡沁婕」、「孫美英」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63、64「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牛秀英」、「簡沁婕」、「張國隆」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65「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牛秀英」、「簡沁婕」、「張國隆」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66「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牛秀英」、「簡沁婕」、「張國隆」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67「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牛秀英」、「簡沁婕」、「張國隆」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73、74「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參萬零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牛秀英」、「簡沁婕」、「張國隆」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75、76「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肆萬伍仟柒佰貳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牛秀英」、「簡沁婕」、「張國隆」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68「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牛秀英」、「簡沁婕」、「張國隆」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77、78「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牛秀英」、「簡沁婕」、「張國隆」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69、70「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參萬肆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牛秀英」、「簡沁婕」、「張國隆」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79「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柒萬零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牛秀英」、「簡沁婕」、「張國隆」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80、81「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貳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牛秀英」、「簡沁婕」、「張國隆」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71、72「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牛秀英」、「簡沁婕」、「張國隆」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82「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偽造之「牛秀英」、「簡沁婕」、「張國隆」印章各1枚及如附表四編號83、84、85「偽造之印文」欄所示之印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貳萬肆仟玖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9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1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2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3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4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5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6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7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8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9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零陸拾捌萬玖仟零伍拾伍元及人民幣玖拾壹萬伍仟玖佰捌拾元應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按附表所示方法向太平洋島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業務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犯背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一「應沒收之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一「偽造之署押」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之
乙OO犯業務侵占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應給付告訴人威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捌萬元,給付方式:民國一0八年二月十一日,一0八年三月十一日各給付新臺幣肆萬元,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如附表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附表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業務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壹萬元、蘋果牌7PLUS行動電話壹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業務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普通重型機車壹輛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伍萬柒佰貳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估價單貳紙上偽造之「蔡嘉瑜」,「瑜」署名各壹枚,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變得之物新臺幣伍萬伍仟參佰玖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賭博罪
殺人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公務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風化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偽證及誣告罪
贓物罪
妨害秩序罪
偽造貨幣罪
遺棄罪
妨害投票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瀆職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鴉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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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408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41 | |
藥事法 | 19 | |
洗錢防制法 | 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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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治罪條例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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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法 | 7 | |
森林法 | 6 | |
水土保持法 | 6 | |
商業會計法 | 4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4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4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4 | |
自來水法 | 3 | |
著作權法 | 3 | |
公司法 | 3 | |
區域計畫法 | 3 | |
醫療法 | 2 | |
廢棄物清理法 | 2 | |
陸海空軍刑法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戶籍法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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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護照條例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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