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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619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2
原判決關於乙○,甲○○部分均撤銷
乙○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甲○○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開所處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捌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他上訴(即丙○○部分)駁回
上訴駁回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共同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以潑紅色油漆之方式致令桃園市○○區○○街00號1樓之機車行之大門,大門前之地墊,車號000-000號重型機車前斜板,右前葉子板,前輪胎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拘役參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丙OO共同犯毀損他人物品罪,各處罰金新臺幣壹仟元,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本判決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所處不得易科罰金之部分(即附表編號一,四,五,六,九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所處得易科罰金之部分(即附表編號二,三,七,八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己OO犯侵入住宅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辛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踰越牆垣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紅銅肆拾公斤(價值新臺幣陸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踰越牆垣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紅銅參拾公斤(價值新臺幣肆仟陸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價額
13000犯踰越牆垣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紅銅伍拾公斤、青銅肆拾公斤(價值新臺幣壹萬壹仟玖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踰越牆垣竊盜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犯踰越牆垣竊盜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犯毀越牆垣及安全設備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監視器主機壹台、電線參袋(價值分別為新臺幣壹萬貳仟元、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乙OO犯本判決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所處不得易科罰金之部分(即附表編號一,四,五,六,九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所處得易科罰金之部分(即附表編號二,三,七,八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己OO犯侵入住宅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辛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踰越牆垣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紅銅肆拾公斤(價值新臺幣陸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踰越牆垣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紅銅參拾公斤(價值新臺幣肆仟陸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價額
13000犯踰越牆垣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紅銅伍拾公斤、青銅肆拾公斤(價值新臺幣壹萬壹仟玖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踰越牆垣竊盜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犯踰越牆垣竊盜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犯毀越牆垣及安全設備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監視器主機壹台、電線參袋(價值分別為新臺幣壹萬貳仟元、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本件被告等被訴如附件起訴書犯罪事實三(一)至(九),(十三),(十四),(十六)部分,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賭博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殺人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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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10 | |
森林法 | 7 | |
洗錢防制法 | 7 | |
藥事法 | 7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6 | |
懲治走私條例 | 6 | |
廢棄物清理法 | 5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3 | |
公司法 | 3 | |
商標法 | 3 | |
商業會計法 | 2 | |
證券交易法 | 2 | |
A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2 | |
護照條例 | 2 | |
政府採購法 | 2 | |
自來水法 | 1 | |
著作權法 | 1 | |
貪污治罪條例 | 1 | |
漁業法 | 1 | |
建築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