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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619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9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貳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本院一○七年度司附民移調字第二一二六號調解筆錄所載條件賠償告訴人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所示偽造之「趙子宏」署押,共拾壹枚,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柒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賠償袁小萍新臺幣壹拾萬元(履行方式如附件即本院一○七年度簡上附民移調字第二十四號調解筆錄所示)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壹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後拾個月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如附表「偽造之署押」欄所示之署押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陸仟肆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案判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肆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共二罪,均累犯,均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肆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表二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丁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主文(含刑之宣告及沒收)
庚OO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貳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壹萬陸仟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壹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編號2,3所示之物沒收
其餘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無罪
乙○○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三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三主文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主刑為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刑部分均緩刑貳年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一、二所示偽造之署押沒收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三所示偽造之署押沒收
乙○○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附表所示之罪(共29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36000犯如附表除編號4,11,13,16以外所示之罪(共24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72000犯如附表編號2,11,13,16所示之罪(共4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緩刑肆年,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二年內,支付公庫新臺幣參拾萬元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緩刑肆年,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二年內,支付公庫新臺幣參拾萬元
其他被訴部分(即附表編號9),無罪
141000犯如附表編號2,3,5,7,8,11,12,16所示之罪(共14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貳年,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均緩刑伍年,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四年內,支付公庫新臺幣柒拾萬元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76000犯如附表編號4,9,13所示之罪(共6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228000犯如附表編號6所示之罪(1罪),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246000犯如附表編號10所示之罪(共2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緩刑貳年,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一年內,支付公庫新臺幣貳拾萬元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緩刑貳年,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一年內,支付公庫新臺幣貳拾萬元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315000犯如附表編號14所示之罪(共2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緩刑參年,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一年六月內,支付公庫新臺幣貳拾伍萬元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緩刑參年,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一年六月內,支付公庫新臺幣貳拾伍萬元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甲○○犯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共3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402000犯如附表編號4所示之罪(1罪),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O樂鵬犯如附表編號7所示之罪(共3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472000犯如附表編號8所示之罪(共2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524000犯如附表編號9所示之罪(共4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576000犯如附表編號10所示之罪(共2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O政瑋犯如附表編號14所示之罪(共2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666000,O昭銘,均無罪
681000共同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
甲○○共同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參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67000共同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0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83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872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905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91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54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9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21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48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060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72000共同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7000共同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44000共同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74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192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214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225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2113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29022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14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樂鵬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7萬49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58萬7263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26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28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5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5000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5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82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60563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4萬511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57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29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007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406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75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3萬48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31萬2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98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5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5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35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5035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703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6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年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9998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4345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615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6486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46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21萬715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27萬5918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04萬4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5萬8036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2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5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5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5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5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54987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78895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33萬825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35672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2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724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7211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68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44萬8245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8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5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5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2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37752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8561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56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977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993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007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2025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2045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2058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080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095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10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26973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31127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政瑋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67萬6045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77萬2951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78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5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5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1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0萬2499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1萬8281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45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263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279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300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316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330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348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戊○○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肆月,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肆月,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申○○犯附表所示之罪(共29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E○○犯如附表除編號4,11,13,16以外所示之罪(共24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壬○○犯如附表編號2,11,13,16所示之罪(共4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緩刑肆年,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二年內,支付公庫新臺幣參拾萬元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緩刑肆年,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二年內,支付公庫新臺幣參拾萬元
其他被訴部分(即附表編號9),無罪
卯○○犯如附表編號2,3,5,7,8,11,12,16所示之罪(共14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貳年,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均緩刑伍年,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四年內,支付公庫新臺幣柒拾萬元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A○○犯如附表編號4,9,13所示之罪(共6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辰○○犯如附表編號6所示之罪(1罪),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丙○○犯如附表編號10所示之罪(共2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緩刑貳年,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一年內,支付公庫新臺幣貳拾萬元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緩刑貳年,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一年內,支付公庫新臺幣貳拾萬元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玄○○犯如附表編號14所示之罪(共2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緩刑參年,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一年六月內,支付公庫新臺幣貳拾伍萬元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緩刑參年,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一年六月內,支付公庫新臺幣貳拾伍萬元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宇○○犯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共3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乙○○犯如附表編號4所示之罪(1罪),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丁○○犯如附表編號7所示之罪(共3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未○○犯如附表編號8所示之罪(共2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寅○○犯如附表編號9所示之罪(共4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犯如附表編號10所示之罪(共2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亥○○犯如附表編號14所示之罪(共2罪),各處「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D○○,天○○,均無罪
申○○共同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
宇○○共同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參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E○○共同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申○○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E○○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卯○○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壬○○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申○○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E○○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卯○○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申○○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A○○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申○○共同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E○○共同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卯○○共同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申○○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E○○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辰○○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申○○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2113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29022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14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7萬49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58萬7263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26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E○○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5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5000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5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卯○○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60563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4萬511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57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007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406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3萬48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31萬2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E○○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5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5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卯○○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5035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703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年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9998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4345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615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6486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寅○○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21萬715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27萬5918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04萬4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5萬8036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E○○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5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5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5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A○○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54987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78895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33萬825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35672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724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7211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44萬8245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E○○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5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5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37752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8561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卯○○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壬○○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申○○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E○○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卯○○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申○○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A○○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申○○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26973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31127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亥○○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67萬6045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77萬2951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E○○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5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5000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玄○○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0萬2499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1萬8281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申○○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E○○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申○○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卯○○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壬○○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申○○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E○○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合計新臺幣壹萬陸仟捌佰肆拾玖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劉國琳」,「賴劭真」之署押各貳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與蔡宗錡成立之和解契約書,自民國壹佰零柒年拾貳月起至民國壹佰零捌年肆月拾日止,按月於拾日前給付蔡宗錡新臺幣參萬元,共新臺幣壹拾伍萬元
甲○○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貳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乙○○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伍年,並應依附表所示之期限,方式,給付如表所示之告訴人如附表所示之金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新臺幣貳萬捌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壹佰拾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印文及署押均沒收,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3之印章及附表二編號2,4,5,6所示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與己OO連帶追徵其價額
又犯偽證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10000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14000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處有期徒刑參年,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印文及署押均沒收,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3之印章及附表二編號2,4,5,6所示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與13000連帶追徵其價額
18000無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賭博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殺人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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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10 | |
森林法 | 7 | |
洗錢防制法 | 7 | |
藥事法 | 7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6 | |
懲治走私條例 | 6 | |
廢棄物清理法 | 5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3 | |
公司法 | 3 | |
商標法 | 3 | |
商業會計法 | 2 | |
證券交易法 | 2 | |
A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2 | |
護照條例 | 2 | |
政府採購法 | 2 | |
自來水法 | 1 | |
著作權法 | 1 | |
貪污治罪條例 | 1 | |
漁業法 | 1 | |
建築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