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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619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共伍拾肆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戊OO所有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之
未扣案己OO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柒佰壹拾柒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壬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0000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1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4000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7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1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3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7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9000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1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7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43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7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9000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5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1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3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7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表二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丁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主文(含刑之宣告及沒收)
庚OO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貳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壹萬陸仟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壹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捌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共七罪,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至3,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賭博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殺人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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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10 | |
森林法 | 7 | |
洗錢防制法 | 7 | |
藥事法 | 7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6 | |
懲治走私條例 | 6 | |
廢棄物清理法 | 5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3 | |
公司法 | 3 | |
商標法 | 3 | |
商業會計法 | 2 | |
證券交易法 | 2 | |
A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2 | |
護照條例 | 2 | |
政府採購法 | 2 | |
自來水法 | 1 | |
著作權法 | 1 | |
貪污治罪條例 | 1 | |
漁業法 | 1 | |
建築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