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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911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249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17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4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7條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52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39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35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2
第287條 傷害罪 8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4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3
第278條第3項 傷害罪 2
第278條第1項 傷害罪 2
第280條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5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6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原判決關於乙OO附表二編號1所示罪刑部分撤銷
丙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壹拾玖萬柒仟捌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上訴駁回
撤銷改判與上訴駁回部分,戊OO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伍月
高興霖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玖仟零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己OO與高興霖應連帶追徵其價額
庚OO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伍萬參仟伍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庚OO與高興霖應連帶追徵其價額
高興霖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伍萬參仟伍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辛OO與高興霖應連帶追徵其價額
壬OO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壬OO與高興霖應連帶追徵其價額
高興霖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9000與高興霖應連帶追徵其價額
10000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萬參仟零捌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10000與高興霖應連帶追徵其價額
高興霖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萬參仟零捌拾柒
12000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高興霖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4000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高興霖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6000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玖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16000與高興霖應連帶追徵其價額
高興霖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玖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17000與高興霖應連帶追徵其價額
18000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高興霖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20000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20000與高興霖應連帶追徵其價額
高興霖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21000與高興霖應連帶追徵其價額
22000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22000與高興霖應連帶追徵其價額
高興霖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23000與高興霖應連帶追徵其價額
24000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玖仟零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徐
25000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25000與高興霖應連帶追徵其價額
高興霖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26000與高興霖應連帶追徵其價額
27000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27000與高興霖應連帶追徵其價額
高興霖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28000與高興霖應連帶追徵其價額
29000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29000與高興霖應連帶追徵其價額
高興霖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
31000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高興霖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33000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高興霖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35000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高興霖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37000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壹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37000與高興霖應連帶追徵其價額
高興霖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壹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38000與高興霖應連帶追徵其價額
39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貳仟捌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零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43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參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5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壹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47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8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肆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肆萬零壹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0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柒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2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貳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部分均撤銷
戊OO,己OO均無罪
其他上訴駁回
12000緩刑貳年
乙OO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伍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踰越門扇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4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2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67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13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12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12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4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3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2
第323條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1項第6款 竊盜罪 1
第320條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5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2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20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17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5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4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3
第303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8條前段 妨害自由罪 2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6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4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2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5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5
第353條第1項 毀棄損壞罪 2
第356條 毀棄損壞罪 2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10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5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3
第138條 妨害公務罪 1
第140條 妨害公務罪 1
第140條第1項後段 妨害公務罪 1
賭博罪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9
第268條 賭博罪 4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3
第268條後段 賭博罪 2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6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5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4
殺人罪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6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4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3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2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4條之1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2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3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2
第171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2
第164條第1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第165條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9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3
第154條第2項 妨害秩序罪 2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3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2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第346條第2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2
第245條第1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39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3條第1項 妨害投票罪 1
第143條第2項 妨害投票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28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333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33
森林法11
藥事法10
洗錢防制法9
貪污治罪條例8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5
廢棄物清理法5
家庭暴力防治法5
商標法5
商業會計法4
水土保持法4
性騷擾防治法4
區域計畫法4
稅捐稽徵法4
水污染防治法3
銀行法3
證券交易法2
就業服務法2
職業安全衛生法1
第40條第1項 罰則 1
A1
A 偽證及誣告罪 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
第21條第2項 A 1
都市計畫法1
第79條第1項 罰則 1
懲治走私條例1
第2條第1項 A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前段 總則 1
建築法1
第95條 罰則 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
第99條第3項 妨害選舉罷免之處罰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