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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18120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91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333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33
森林法11
藥事法10
洗錢防制法9
貪污治罪條例8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5
廢棄物清理法5
家庭暴力防治法5
商標法5
商業會計法4
水土保持法4
性騷擾防治法4
區域計畫法4
稅捐稽徵法4
水污染防治法3
銀行法3
證券交易法2
就業服務法2
職業安全衛生法1
第40條第1項 罰則 1
A1
A 偽證及誣告罪 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
第21條第2項 A 1
都市計畫法1
第79條第1項 罰則 1
懲治走私條例1
第2條第1項 A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前段 總則 1
建築法1
第95條 罰則 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
第99條第3項 妨害選舉罷免之處罰 1
一,乙OO,丙OO共同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二,丁OO緩刑肆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拾萬元
己OO共同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之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褫奪公權肆年
扣案之行賄O慶森、范碧珍之茶葉貳盒,沒收
未扣案之行賄張錦水、李素珠、黃源圳、許碧玲、黃大欽、蔡素賢之茶葉共捌盒與10000共同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共同追徵其價額
12000共同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之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褫奪公權肆年
扣案之行賄O慶森、范碧珍之茶葉貳盒,沒收
未扣案之行賄張錦水、李素珠、O源圳、許碧玲、O大欽、蔡素賢之茶葉共捌盒與15000共同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共同追徵其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