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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638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9
一,原判決撤銷
二,何益國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拾貳年
三,袁國章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四,袁凡瓔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緩刑伍年
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五,周建龍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緩刑伍年
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貳佰小時之義務勞務
六,張峻銘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
七,吳敏綸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八,蕭志永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
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貳佰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九,束蓮芳共同法人之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參年
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十,何燿廷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緩刑肆年
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小時之義務勞務
十一
,宸博顧問有限公司,沛智理財顧問有限公司各因其負責人執行業務違反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
處罰金新臺幣貳億伍仟萬元,宸博顧問有限公司,沛智理財顧問有限公司均處罰金新臺幣貳仟伍佰萬元
十二,宬實顧問有限公司因其負責人執行業務違反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罰金新臺幣壹仟萬元
甲OO無罪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詐欺取財罪,共二罪,各處有期徒刑拾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參拾肆萬肆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罪,共參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拘役捌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乙OO,丙OO均無罪
甲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之「shihi」署押伍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之「黃嘉華」署押貳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之「Suchen」署押肆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之「陳韻如」署名共拾肆枚均沒收
又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之「陳韻如」署名共貳枚均沒收
又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犯罪所得三星廠牌手機壹台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偽造之「邱欽祥」署名共陸枚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肆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肆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如附表編號一,二「偽造之印文及數量欄」所示之偽造印文共貳枚,均沒收
甲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甲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參加法治教育壹場次
甲OO共同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甲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參加法治教育參場次
甲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甲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偽造之「九羿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吳政祐」,「徐玉鳳」印章各壹枚,如附表「偽造之署押或印文及其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及印文,偽造之「高雄市政府一○五年五月十三日高市府經商公字第一○五○五一一七六號函」壹件,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IPHONE7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共同犯附表編號一,二所示之詐欺取財罪,各處如附表編號一,二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肆萬玖仟捌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時,追徵之,被訴犯附表編號三部分,無罪
臺南市永康區中正北路112號「花旗銀行永康分行」處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肆萬玖仟捌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時,追徵之
臺南市永康區中正北路37號「遠東銀行永康分行」處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時,追徵之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如本判決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罪,共捌罪,均累犯,各處如本判決附表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宣告沒收及追徵,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待證事實
甲OO犯如本判決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罪,共捌罪,均累犯,各處如本判決附表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宣告沒收及追徵,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待證事實
甲OO犯如本判決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罪,共捌罪,均累犯,各處如本判決附表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宣告沒收及追徵,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待證事實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如附表所示文件上偽造「嘉怡國際有限公司」印文共肆枚,偽造「繆琪」署名壹枚,偽造「孫道存」署名壹枚及未扣案之偽造「嘉怡國際有限公司」印章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人民幣壹佰陸拾伍萬捌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無罪
甲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賭博罪
妨害性自主罪
殺人罪
妨害公務罪
偽證及誣告罪
贓物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秩序罪
墮胎罪
妨害風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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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82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2 | |
廢棄物清理法 | 9 | |
戶籍法 | 5 | |
水土保持法 | 5 | |
藥事法 | 5 | |
洗錢防制法 | 4 | |
證券交易法 | 3 | |
銀行法 | 3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3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3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 | |
貪污治罪條例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商標法 | 2 | |
政府採購法 | 2 | |
醫療法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護照條例 | 1 | |
醫師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
區域計畫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