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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7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
| 條文 | 件數 | |
| 第300條 | ||
| 第301條第1項 | ||
| 部分第301條第1項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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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判決關於乙OO有罪(被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既遂)部分,撤銷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其他上訴駁回
乙OO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肆拾參萬肆仟肆佰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至三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三主文欄、沒收欄所載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拾月
10000犯如附表二、附表四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附表四主文欄、沒收欄所載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
19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未扣案門號號行動電話(含內置SIM卡)壹支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未經許可持有制式手槍,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五所示之槍、彈均沒收
33000、34000、36000被訴違反組織犯罪條例部分,暨36000被訴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部分,均無罪
38000未經許可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
4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
4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53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57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
62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65000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貳月
70000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
73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79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又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貳年
扣案門號○○○○○○○○○○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之
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被訴轉讓第一級毒品部分無罪
乙○○被訴過失致死部分無罪
乙○○被訴施用第一級毒品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OO共同犯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款之非法清理廢棄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庚OO、辛OO、壬OO均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陸年
其餘被訴販賣海洛因與藍秋富部分無罪
戊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
己OO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參月
庚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辛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乙OO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各宣告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貳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貳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壬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宣告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柒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柒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4000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15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及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
23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及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
31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及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6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
39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及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
47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及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2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
55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及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0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
63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8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
71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及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6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罪刑(含沒收)
7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及門號○○○○○○○七四二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3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及門號○○○○○○○七四二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7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及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及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及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及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3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及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7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及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及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及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及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3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及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7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及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及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及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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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4條 | ||
| 第451條之1 | ||
| 第452條 | ||
| 第449條第1項 | 2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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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4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2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1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後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軍事審判法第1條第2項第2款 第454條,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1項 第451條之1第4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軍事審判法第1條第2項第2款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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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3條 | 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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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21
第303條第1項 第452條 第307條,4
第303條第1項 第10條 第10條 第10條第2項 第108條第3項 第307條,2
第303條第1項 第334條 第343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2項 第303條第2項 第452條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42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6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452條 第307條,2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238條第1項 第284條之1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5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3
第303條第5項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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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9條第1項 | 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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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9條第1項前段,2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7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5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8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371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58條之4 第159條之5,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 第371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條,1
第299條第1項但書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第3項 第364條 第364條 第364條第2項 第364條第3項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2條第1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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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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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條第2項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6條,1
第368條,17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3項,5
第368條 第373條,4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4
第368條 第371條,2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1
第373條,1
第376條第1項第1款 第395條前段,1
第377條,3
第377條 第395條前段,1
第378條,2
第379條第10項,1
第395條前段 第397條,1
第397條 第401條,3
第412條,1
第420條第1項第5款 第420條第2項 第434條第1項,1
第420條第1項第6款,2
第433條,1
第433條 第434條第3項,1
第447條第1項第1款 第300條,1
第477條第1項 第477條第1項 第477條第2項,1
第4條 第8條 第10條 第11條 第17條第1項 第17條第1項,1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4 第159條之5第1項 第159條之5第2項,1
第454條第1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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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49條第2項 | 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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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8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6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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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3條之1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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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1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1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73條之2 第18條 第20條 第15條 第18條 第159條第1項 第284條之1,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368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41條 第454條第2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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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1條第1項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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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43條,3
第301條第1項 第343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68條 第373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01條第1項 第306條,1
第301條第1項,1
第301條第1項後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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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55條之2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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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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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4條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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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條 第307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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