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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6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16
甲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一年內參加法治教育參場次,其他被訴部分無罪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被訴持有第二級毒品大麻部分無罪
甲OO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違反同法第六條第一項,第十六條規定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又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戊OO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物,均沒收,附表編號1,4所示之物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其餘被訴竊盜部分無罪
甲OO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甲OO犯如附表2編號1至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2編號1至7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白黌,丁均無罪
甲OO犯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IPHONE6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應予追徵
乙OO犯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應予追徵
乙OO犯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應予追徵
乙OO犯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犯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應予追徵
乙OO犯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元應予追徵
甲OO犯如附表2編號1至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2編號1至7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白黌,丁均無罪
甲OO犯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IPHONE6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應予追徵
乙OO犯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應予追徵
乙OO犯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應予追徵
乙OO犯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犯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應予追徵
乙OO犯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元應予追徵
甲OO犯如附表2編號1至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2編號1至7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白黌,丁均無罪
甲OO犯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IPHONE6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應予追徵
乙OO犯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應予追徵
乙OO犯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應予追徵
乙OO犯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犯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應予追徵
乙OO犯以網際網路為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元應予追徵
甲OO犯指揮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犯附表一編號2至22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2至22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
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徒刑壹年貳月
又犯如附表一編號2至22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2至22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徒刑壹年貳月
又犯附表一編號2至22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2至22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徒刑壹年貳月
又犯附表一編號10至22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10至22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貳月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徒刑壹年貳月
又犯附表一編號10至22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10至22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丁OO,戊OO,己OO,庚OO,辛OO其餘被訴如附表一編號23,24部分均無罪
甲OO犯指揮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甲OO犯圖利容留猥褻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消費帳本壹本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無罪
甲OO犯如附表一「宣告之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宣告之罪刑」欄所示之刑
又持有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一「宣告之罪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2,3,4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扣案如附表三編號5,6,7,11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OO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
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
乙OO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乙OO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甲OO犯如附表編號2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2主文欄所示之刑,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丙OO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結夥三人以上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丙OO犯結夥三人以上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無罪
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共拾壹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得易處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處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乙○○其餘被訴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部分,無罪
乙○○犯業務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犯罪所得即新臺幣參萬肆仟伍佰伍拾陸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偽造「丁○○」署押壹枚沒收
又犯業務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即新臺幣貳萬肆仟玖佰零壹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業務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犯罪所得即新臺幣參萬參仟伍佰伍拾元及制服壹套,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所示偽造「丁○○」署押壹枚沒收
又犯業務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即新臺幣壹萬伍仟參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戶籍法第七十五條第二項之行使變造國民身分證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業務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即新臺幣陸萬零陸佰零伍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戶籍法第七十五條第二項之行使變造國民身分證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業務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即新臺幣參萬壹仟捌佰零伍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戶籍法第七十五條第二項之行使變造國民身分證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保溫瓶壹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月,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第302條
第304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64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70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9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6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6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2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20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20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7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6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5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4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4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3
第449條第1項前段,3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後段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前段,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 第454條,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1
第449條第1項 第481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206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11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3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14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10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9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7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4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84條之1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84條之1,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310條之2 第238條第1項 第454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30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84條之1 第454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7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146
第299條第1項前段,97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5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5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1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0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38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73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231條第1項前段 第41條第1項前段 第38條第2項前段 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 第38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2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3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12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50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8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3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0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6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4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4款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1
第303條74
第303條第1項 第260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2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40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24
第303條第3項 第284條之1 第307條,2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 第307條,2
第301條第1項25
第301條第1項,14
第301條第1項前段,3
第301條第1項 第343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3項,1
第301條第1項 第452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02條第1項,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156條第2項,1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 第161條第1項,1
第455條之211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5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3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5條之8第2項 第454條,2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1
其他8
第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第303條第3項 第第307條,1
第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第300條,1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1
第320條第1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1條第1項前段 第74條第1項第1款 第454條第2項,1
第323條第1項前段 第334條 第343條 第307條,1
第329條第2項 第343條 第307條,1
第449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88條但書 第502條第1項,1
第304條4
第304條 第307條,2
第304條 第452條 第307條,2
第302條3
第302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2條第2項 第307條,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