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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69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303
洗錢防制法45
第14條第1項 A 27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所犯如附表編號2、4、5、6、9、13、14、16、18、20、30、32、35、38、40、41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2、4、5、6、9、13、14、16、18、20、30、32、35、38、40、41所示之罪,共拾陸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其他上訴駁回
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原判決(即甲、乙判決)均撤銷
乙○○犯如附表編號1-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7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0000犯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一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壹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2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2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陸佰捌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3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4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參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即甲、乙判決)均撤銷
丁OO犯如附表編號1-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7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犯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一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壹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2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3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陸佰捌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3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參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丁OO犯如附表一編號2、編號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編號3所示之刑及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其他(壬OO部分)上訴駁回
張嘉軒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偽造之印文均沒收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偽造之印文均沒收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林必信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即附表四編號24)沒收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20至編號23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貳萬肆仟零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零捌萬玖仟玖佰捌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上訴駁回)
姜世鴻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叁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貳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參年,並應履行如附表二所示之給付
扣案之IPHONE6PLUS行動電話(IMEI碼:353287078557283號)壹支沒收
乙OO犯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緩刑參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元沒收
乙OO犯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一般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壹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丁○○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15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15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緩刑參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肆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物均沒收
丙○○犯如附表四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丙○○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3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3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3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3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3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一般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三星廠牌手機壹支(含遠傳SIM卡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幫助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陸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捌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編號1至5「其上之印文」欄所示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之公印文、「檢察官王正皓」之印文各伍枚、「書記官李珮芳」之印文貳枚,均沒收之
一、丁○○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二、扣案之蘋果牌行動電話壹支及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均沒收之
一、乙○○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二、扣案之蘋果牌行動電話壹支及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均沒收之
一、甲○○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二、扣案之蘋果牌行動電話壹支及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均沒收之
一、甲○○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二、扣案之蘋果牌行動電話壹支及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均沒收之
第14條 A 8
第15條 A 7
第15條第1項第2款 A 2
第15條第1項 A 1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39
廢棄物清理法13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2
藥事法10
商標法8
貪污治罪條例7
陸海空軍刑法6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
政府採購法4
個人資料保護法2
性騷擾防治法2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1項 罰則 1
商業會計法1
第71條第1項 罰則 1
醫師法1
第28條前段 懲處 1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
第36條第2項 罰則 1
證券交易法1
第175條第1項 罰則 1
稅捐稽徵法1
第43條第1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