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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335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9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竊佔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零壹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丙OO共同犯在公有山坡地內,未經同意擅自占用,致生水土流失未遂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依建築法規定勒令停工之建築物,未經許可擅自復工經制止不從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圖(基隆市安樂地政事務所108年4月18日土地複丈成果圖)所標示占用之工作物(含建物主體、水泥地),均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編號一至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三「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拘役壹佰日
乙OO犯竊盜罪,共貳罪,各處罰金新臺幣貳仟元、柒仟元,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罰金新臺幣捌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O志堅無罪
其餘被訴竊佔部分免訴
乙OO犯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製造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7、9、14所示之第二級毒品併同難以析離之包裝袋均沒收銷燬之,如附表一編號1至6、8、10至13及如附表二編號1至27、30至47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零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至3所示之改造手槍壹枝及具殺傷力制式子彈拾壹顆、非制式子彈貳顆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佔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妨害自由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公務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風化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殺人罪
賭博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偽造貨幣罪
遺棄罪
脫逃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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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478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51 | |
洗錢防制法 | 47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9 | |
森林法 | 15 | |
藥事法 | 11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9 | |
貪污治罪條例 | 8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8 | |
商標法 | 8 | |
性騷擾防治法 | 5 | |
政府採購法 | 5 | |
戶籍法 | 4 | |
懲治走私條例 | 4 | |
商業會計法 | 3 | |
水土保持法 | 3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3 | |
陸海空軍刑法 | 3 | |
公司法 | 3 | |
替代役實施條例 | 2 | |
著作權法 | 2 | |
銀行法 | 2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2 | |
妨害國幣懲治條例 | 2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證券交易法 | 1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建築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 | |